推 cautionchu:加油! 10/10 02:51
推 DTapir:加油! 10/10 03:26
推 tom111007:加油! 10/10 03:34
推 zxxandy:加油 10/10 03:47
推 youonly: 加油! 10/10 06:06
推 dokota: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以致由後方追撞前車 他得先吃一張罰單 10/10 08:22
→ fische:有時候警察的話不用太相信...然後前後路口有沒監視器呢? 10/10 08:23
→ fische:如果你所說屬實 他可能還會成立過失傷害 可當籌碼 10/10 08:24
→ newsinger:那邊離東大美崙校區很近 你去PO東大板看看^^ 10/10 08:24
→ dokota:原po可以注意警察有沒有開罰單給對方~ 10/10 08:24
→ dokota:感覺警方想"摸湯圓"掉~ 強硬點吧~如果你沒錯的話~ 10/10 08:25
→ dokota:不過 我有點小好奇...那個地下道 不是機慢車與快車分道嗎? 10/10 08:26
→ dokota:為何你會在地下道騎機車被計程車追撞? 10/1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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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39.184
推 gary1988:據我的印象中,從後面追撞的一定要賠錢 10/10 13:05
→ gary1988:因為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一定是他的錯,光這點就可以 10/10 13:06
→ gary1988:索賠了吧。警察是怎麼回事...我也搞不清楚 10/10 13:06
推 sss5772452:警察沒責任 賠償不是他管他當然可以亂說 10/14 09:58
→ sss5772452:F有受了傷當然要索賠 告他刑事民事 過失傷害 10/1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