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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似乎有很多人被某人告 轉來這讓大家小心一下 應該沒有違反板規吧?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zZD9YE ] 作者: Swashbuckler (不怕睡多時)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人像我一樣被這個人告的嗎? 時間: Mon Jul 29 17:17:35 2013 今天我收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通知書 要我在本周末去警察局說明妨礙名譽案 原因似乎是因為我今年四月在ptt八卦板上po了這一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414/2537585/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414/2537597/ http://www.ptt.cc/man/LangService/D687/D5CC/D3AD/M.1331835825.A.FD3.html 我打電話去問警察 新聞中的這個人似乎列了一張表 同時告了除了我以外ptt上其他的很多人 有其他人像我一樣被他告的嗎? 通知書:http://i.imgur.com/7pBfCvl.jpg
-- 有三個抓魚的人 作伙出海去抓魚 漁網灑下去撈起來 如果魚不會動 表示在海底已經死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JMcJV9EvEk#t=3m10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91.47
ghtwht:沒 07/29 17:18
christofer:? 07/29 17:18
gino0717:你罵了啥 07/29 17:18
ckshchen:如果魚會動,那就是原po 07/29 17:19
christofer:等等買三寶飯配莎莎亞椰奶好惹 07/29 17:19
flamedevil:有懶人包嗎? 07/29 17:19
lkrichard:PO新聞有什麼好告的 07/29 17:19
a1122334424:罵了啥 說來聽聽 07/29 17:19
ppoo75:它在動 07/29 17:19
f204137:當時你做了什麼事? 07/29 17:20
GalLe5566:不是說他都去政黑那告的嗎? 07/29 17:20
kairi5217:蛤!?哪裡有餌可以咬??? 07/29 17:20
ererer:還還有好幾波,那些政治魔人,用三字經問候人的,也快被告了 07/29 17:20
watashiD:...這也可以 07/29 17:20
f204137:PO個 新聞連結 也會 妨礙名譽 見鬼啦 07/29 17:20
lkrichard:看他一臉衰樣 呸 很好吃的餌來了 07/29 17:20
coon182:他喔,政黑的告人常客了 07/29 17:20
wadejuja:認真研究以後 還是看不董 07/29 17:21
coon182:所以它叫做江X峰? 07/29 17:21
BigCat:musoutensei這id跟新聞裡的名子還滿有名的 告人常客 07/29 17:21
roder:被告是自己蠢 不要怪人 07/29 17:21
BigCat:id在板上也有發文啊 餵一下Google可以看看 07/29 17:21
sty0322:反告他誣告吧 07/29 17:21
Brad255:還好我只有人身攻擊過馬英九.... 07/29 17:21
coon182:喔對了,有控也可以去組務找看看這個ID 07/29 17:21
seedk869:?? 07/29 17:22
ImBBCALL:告人威風 07/29 17:22
sussyak47:所以告你的是新聞本人? 07/29 17:22
sh021515:這篇有人被釣到了? 07/29 17:22
jack77738:跪求懶人包 07/29 17:22
shadow0326:?????? 07/29 17:22
MacOSX10:609 07/29 17:22
takmingnoob:啥? 07/29 17:23
MinJun5566:看不懂 07/29 17:23
ji394su33000:幸好我嘲弄人只嘲弄名人 07/29 17:23
GalLe5566:所以結論是 你到底說啥被告? 07/29 17:24
HermesKing:還好我罵髒話的時候大多是針對KMT跟馬囧囧 07/29 17:24
rookiecop:這連結跟提告的關連是? 07/29 17:24
zxcvb0412:我都不敢在八卦版亂人身攻擊 太可怕了... 07/29 17:24
awu0204:跨某 07/29 17:24
yisdl:好像是政黑衍生出來的案子 07/29 17:24
mobilx:釣到一條滷蛇 07/29 17:24
aggressorX:我也想知道你罵了啥被告 好讓我當借鏡(誤 07/29 17:24
maxxV3:奇怪 只有id也可以查出你的姓名和住哪裡喔?? 07/29 17:24
yisdl:政黑之前就衍生過不少法律糾紛了 常常對人不對事 07/29 17:24
ksk0516:Po新聞會被告?要不要說完整一點 07/29 17:24
tokio01248:說清楚一點行不行 07/29 17:25
警察也沒說清楚啊
ji394su33000:有ip可以對isp業者提出申請 他給警方該ip地址與姓名 07/29 17:25
YU0158:還好我只敢罵馬英九 英九人最好了 07/29 17:25
dragonsoul: luminosa musoutensei SorrowFollow gaudete 07/29 17:25
OmegaWind:大家留言要小心喔 呵呵 07/29 17:26
dragonsoul:sacris YonLang ameno ask1234 Astone avemaria 07/29 17:26
ji394su33000:如果你一直是公共網路他就沒辦法了 只有進一步偵查 07/29 17:26
yisdl:因為政黑喜歡查反政府言論的ID 07/29 17:26
ljxc:政黑板有名的分身王 07/29 17:26
yisdl:只要IP接近的 就把不同IP的ID說是他的分身去栽贓 07/29 17:26
hazel0093:amateratha在保險板跟MRE槓上還在聯合踹人那邊講很清楚 07/29 17:26
fgdgd: 當初嘴砲過頭..... 會怕了齁....... 有沒有後悔阿??? 哈 07/29 17:26
hazel0093:這篇看不懂 07/29 17:27
waiting0801:看不是很懂說?有懶人包嗎 07/29 17:27
aggressorX:加槓搜PO的ID是呷人告告的嗎 07/29 17:27
twsphere:看不懂 。。 07/29 17:27
lonelynight:那麼久了 應該也不記得講什麼了吧 07/29 17:27
yisdl:然後版主會藉機把反政府言論給桶了 07/29 17:27
yisdl:這種行為很久了 被告 只能說不意外 07/29 17:27
hazel0093:還有上面列的那些ID不是綠的嗎XD 07/29 17:28
smileray:還好我只罵馬水母 07/29 17:28
Rocese:ㄎㄎ 我推了兩個一組 共六個關鍵字 就被告妨害名譽跟網路 07/29 17:28
Rocese:加重毀謗了 07/29 17:28
Microscft:養那麼多分身 真是宅到破表 難怪交不到朋友 07/29 17:28
doomster562:高調 07/29 17:28
dragonsoul: http://ppt.cc/VDwC 07/29 17:29
GalLe5566:那來說一下立場好了 你是689 609還是036 這樣我比較好分 07/29 17:29
GalLe5566:......有人又要被告了 07/29 17:29
yisdl:政黑常常利用"口吻接近" "IP接近" 就藉機把你當分身桶了 07/29 17:29
kagato:被告又不代表告的成你緊張什麼 07/29 17:29
MacOSX10:要是他沒告成功你就反告他誣告,看有沒有錢可以賺 07/29 17:30
ji394su33000:相約一起去玩阿 因為警察要確定發文的人是你本人阿 07/29 17:30
GalLe5566:說真的我也愛嗆人 嗆人很爽沒錯 可是現在也不敢嗆了 07/29 17:30
yoshiki78529:政黑就一言堂啊 跟當今政府一樣... 07/29 17:31
GalLe5566:動不動就會有人想告人 恐怖喔~ 07/29 17:31
ji394su33000:耍賴並不是好方法 但是你什麼都可以說不記得 07/29 17:31
這真的不是耍賴 誰記得自己三個月前在八卦板推什麼文啊?
yodxxxd:又是他.............. 07/29 17:31
qwaszx012:PTT好可怕~ 看來我要退出PTT了 各位掰 07/29 17:31
yisdl:告誣告也告不成啦 他又不是刻意去栽贓或偽造證據 07/29 17:31
ayaerika:又不一定 告的成 07/29 17:31
f204137:正在螢幕ㄎㄎ笑 恐怖啊!!! 07/29 17:32
euphoria01:為什麼PO新聞會有事 07/29 17:32
yisdl:這個人可能不爽常常被用 栽贓的方式水桶 所以告人 07/29 17:32
ayaerika:你只PO新聞被告 不可能吧 07/29 17:32
yoshiki78529:不過還好有政黑能讓蟲蟲們取暖 不然我想每次兒騜做 07/29 17:33
yisdl:因為我看政黑就是常常去審查反政府ID的言論去清查IP 07/29 17:33
dragonsoul:http://ppt.cc/CyUV 07/29 17:33
zxcv3147:太奇怪了八隨便告就要特地跑去台北市的警察局? 07/29 17:33
yoshiki78529:了某些蠢事蟲蟲們崩潰的樣子 我還蠻怕他們自殺的 07/29 17:33
yisdl:只要反政府言論 "IP接近" or "口吻相似" 就會找方法桶你 07/29 17:33
ererer:貼新聞不會被告,你自己去GOOGLE看你有沒有嗆人 07/29 17:34
garcia:想告就告了哪需要理由 還好我是中間選民 07/29 17:34
BigCat:這傢伙也不只在政黑板出名啦 看看精美的語言類板 07/29 17:35
dragonsoul:貼新聞一樣可以告 只是告不告的成而已 07/29 17:35
dragonsoul:日文板好像也不少人被告 07/29 17:35
aggressorX:語言版是要怎樣才會被告... 07/29 17:36
takuren:歹年冬XXX, 這樣呢 07/29 17:36
ererer:貼新聞就不用跟他和解,偵察庭完就會不起訴了 07/29 17:36
Cervelo1995:頗ㄏ~~~~~~之前有一個也說要告我的...現在我還座在這~ 07/29 17:37
dragonsoul:貼新聞就會被告了 http://ppt.cc/CyUV 07/29 17:37
chicham:建議原PO開始草擬道歉文 07/29 17:37
diefishfish: 到底被告有什麼好怕的? 07/29 17:37
LoveMakeLove:再見 07/29 17:37
yisdl:這個應該是人肉搜索後 衍生的報復吧我猜 07/29 17:37
BigCat:我比較有印象的是明明是推銷自己的東西硬要拗成是推薦 07/29 17:38
BigCat:為此上組務不少次的樣子 07/29 17:38
diefishfish: 我被國民黨高層告 都毫無畏懼了07/29 17:38
Cervelo1995:不建議亂道歉, 道歉表示一開始就有犯意囉 07/29 17:38
ererer:有人些是懶的告,他去告就算沒事,你也是要跑警局和法院 07/29 17:38
coon182:被告的重點應該是在新聞出現他的名字吧XD 07/29 17:39
daemonshadow: 毫無畏懼 http://ppt.cc/8ZZt 07/29 17:39
Microscft:你毫無畏懼為什麼要跑來po道歉文? 貼來娛樂的嗎? 07/29 17:39
sugizo0:這還好,有個在八卦很有名的,只要打上他名字就會被告了XD 07/29 17:39
chienk:別擔心啦 台北一日遊 貼新聞而已 不會有事的 07/29 17:39
coon182:說好不打死魚臉的 07/29 17:40
strike519:被告不代表被定罪啊 07/29 17:40
a1122334424:簽名檔切合推文 07/29 17:40
chxptt:其實開大絕說被盜 07/29 17:40
coon182:蘇州溫暖的永別 07/29 17:40
Microscft:3什麼名字那麼可怕? 是佛地魔嗎 07/29 17:40
shiriri:上幾樓被國民黨那位 不是有在網上求饒嗎 07/29 17:40
SGBA:所以那位是恐嚇犯阿? 07/29 17:40
KoujikiOuji:那傢伙自己問題可大了 同他道個鳥歉 07/29 17:40
ayaerika:你沒有做錯 幹嗎道歉 道歉就輸了 07/29 17:40
chicham:道歉文格式可跟發過道歉文的版友索取看看 07/29 17:40
coon182:道歉文一發出就默認自己做錯了 07/29 17:41
chienk:如果只是貼新聞 真的別擔心啦...不用道歉的 07/29 17:41
Microscft:是告人的要全省跑透透 被告在自己住所的轄區就可以 07/29 17:41
yisdl:被告只是對方認為你有錯 然後想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而已 07/29 17:41
yisdl:被告的人 當然也可以為自己的權益去辯護 07/29 17:42
Microscft:法院開庭都是選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07/29 17:42
kenro:真的挺倒楣的 ptt很多這種 要小心 但按時去說明且就實說 07/29 17:42
SGBA:貼新聞被告的話 應該先告記者吧 XD 07/29 17:42
KoujikiOuji:建議找懂法律的商量抵制濫訴 道個屁歉 07/29 17:42
yisdl:法院選定 刑法好像是原告 民法好像是被告? 07/29 17:43
yisdl:濫訴只能告檢察官 不能告民眾...:p 07/29 17:43
euphoria01:就算新聞出現他的名字 代表他的事每個人都可以瀏覽的到 07/29 17:43
fgdgd: 要說洩漏個資其實也不成立 畢竟是引用蘋果的新聞~~ 07/29 17:43
sugizo0:貼新聞應該還好,某人才是PTT釣魚大王呢~ 07/29 17:43
kenro:但如去警察那都說不知道 忘了..警察也幫不了也只能移送法院 07/29 17:44
takuren:什麼名字是不能說的名字? 打了就被告? 07/29 17:44
euphoria01:吧....而且如果新聞內講的沒錯,是哪邊有問題... 07/29 17:44
coon182:公開資料沒有妨害名譽問題啦XD 07/29 17:44
coon182:要的話記者早就被告了 07/29 17:44
sugizo0:故意發引戰文來釣人推文嗆人,最近應該沒有人上當了吧 07/29 17:44
sugizo0:蘇打綠 溫嵐 永邦的經典歌曲啊~ 07/29 17:45
hahn:最好是貼新聞也告的成啦...你是不是有污辱他? 07/29 17:46
garnett78:爽 有些人就是口無遮攔 人家釣你就要上鉤嗎 被告剛好 07/29 17:46
lkrichard:江劍峰 32歲 ? 07/29 17:46
sugizo0:嘿嘿 等你踩到再來說被告剛好,不然不用高興太早 07/29 17:46
yaloti:.... 07/29 17:49
kenro:你的是-誹謗罪 是說只要有「散布於大眾」的意思 就可能構成 07/29 17:50
Microscft:yisdl你用邏輯想一下就可以明白了 不可能就告訴人當原則 07/29 17:52
Microscft:這樣你隨便告人看人跑來跑去你也爽啊 07/29 17:52
Microscft:就被告所在地就是為了不讓人浪費司法資源 07/29 17:53
P2:建議轉貼到PttLifeLaw板@@a 07/29 17:53
lkrichard:要有行為才行不是隨便去告都受理 07/29 17:53
Microscft:你要告人 你就自己跑一趟 不想跑就拉倒 07/29 17:53
kahgf:不用怕吧XDDD 07/29 17:55
kenro:是於妨害名譽之下章則...且通常是會刑帶民 也就是要求償 07/29 17:55
hahn:毀謗罪成立代表這個人沒下過毒...我猜你有罵人... 07/29 17:55
lkrichard:江劍峰 32歲 台北人 來走個台步先 唷 厲害啦 07/29 17:56
kenro:但法院也可能判不成立但說不準 這您找一些法律人去研究下吧 07/29 17:56
chicham:應該要原告所在地才對,這樣大家怕被告就不敢亂嗆,才是有效 07/29 17:56
chicham:節省司法資源的方法 07/29 17:57
Microscft:要有行為還不簡單 某人在你面前放個屁你也可以告啊 07/29 17:57
Microscft:訴訟是國民的權益 只是會不會成立而已 07/29 17:57
hahn:之前蘆教授不就請了一堆人下去喝茶? 07/29 17:58
Microscft:有放屁是事實 也不構成誣告 07/29 17:58
daemonshadow:那之前聖潔案 怎麼好像一堆人跑去嘉義? 07/29 17:58
Microscft:可以申請更改的嘛 07/29 18:00
dollarshih:罵小人物才會被告~你罵馬狗有被告過嗎? 對吧! 07/29 18:00
lkrichard:是有不法行為的行為 不然路邊看一個人礙眼也算? 什麼屁 07/29 18:02
aresa:毫無畏懼XDDDDD 07/29 18:02
berusaiyu:小 心 釣 魚‧ 當 心 以 刑 逼 民 07/29 18:06
Asce:哈哈 別擔心啦 黨校不意外倒是真的 07/29 18:08
happyary:豪無畏懼讓我笑了… 07/29 18:09
shadow0326:花了好久爬懶人包,打發不少時間,感謝 07/29 18:25
miao5566:啥??? 07/29 18:26
dlevel:貼新聞也能告?怎麼不去告寫該篇報導的記者?? 07/29 18:30
kissinwang:該飲料公司提告? 07/29 18:32
giveUstars:你也要看得罪的是什麼人啊 07/29 18:32
TSbb:柵欄又壞了 XDDDDDDD 07/29 18:42
ayaerika:沒有指名 姓名 或ID 告不成吧 07/29 18:50
abckk:小心被釣魚 別亂吃餌 07/29 18:51
esproject:都說不要亂吃魚了 日本核電廠爆炸後都有輻射線 07/29 20:18
palajuice:那只是請你去警局做一下詢問筆錄而已~如果你只張貼新聞 07/29 20:31
palajuice:連結,沒有另外再說什麼的話,那就沒事啦~ 07/29 20:32
blueandgreen:沒有指名道姓 應該告不成!!不用擔心 快去問律師 07/29 20:48
sula0827:貼連結告的成喔 齁糗 07/29 21:38
lwsun:新聞裡這位長得真是玉樹臨風 07/29 21:43
leito:所以告你的是江賤瘋嗎? 07/29 21:51
papatsao:他靠這個賺錢的,只要私下給個幾萬與她和解,就撤銷告訴 07/29 22:12
papatsao:不然讓你南來北往的跑法院跑到工作也不用作了! 07/29 22:13
yuan5207:還好英九很NICE 不然609就慘了 07/29 22:45
YonLang:還好阿扁很NICE 不然689就慘了 07/30 02:00
liao4767:講清楚點囉?你做了什麼啊? 07/30 05:31
我也不知道啊
faratia:這個有告啊,新聞出來之後很多推文的都被他告 07/30 11:58
faratia:我因為網路在我名下還要出庭,他坐我旁邊都不敢看其他人 07/30 12:12
※ 編輯: Swashbuckler 來自: 111.254.104.173 (07/30 12: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sonmasaru (118.12.156.248), 時間: 07/30/2013 18:57:18
dragonsoul: http://ppt.cc/nQmH 縮文章版易分享 211.74.244.188 07/30 19:25
dragonsoul:請大家告訴大家 211.74.244.188 07/30 19:25
SorrowFollow:Swashbuckler就是託jasonmasaru的福 36.225.96.57 07/30 20:37
SorrowFollow:才被告的啊 你再繼續害人沒關係嘛 36.225.96.57 07/30 20:38
託我的福? 我要如何在7/30轉錄這篇文章導致該作者在7/29收到某人提告的通知書阿? 如果某人覺得釣魚告人光宗耀祖,何必怕別人講? 還是他自己也覺得丟臉怕人講? 怕丟臉就不要出來釣魚了 省得掰一些更扯的話。 對了,我轉文之前有經過該作者同意 你要說超越時空害人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回你。 加油,好嗎?
dragonsoul:出現了 http://ppt.cc/GE1C 211.74.244.188 07/30 20:44
抱歉,不小心刪到文 ※ 編輯: jasonmasaru 來自: 118.12.156.248 (08/05 20:17)
musoutensei:平衡報導 #1EK7xVXV (LangService) 36.225.96.87 08/06 00:18
musoutensei: http://ppt.cc/Ja8b 36.225.96.87 08/06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