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事宜
事前請假程序:
如果各分會會長開會當天有事無法前往,煩請找分會中ㄧ人作為貴分會會議代表代為出席
,假設無法找到人代開會議,請於開大會3天前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將下面的請假
回條寄至:
260 宜蘭市宜中路222號 吳世傑 收
事後請假程序:
假設開大會當天臨時發生狀況無法前往開會,請於當天當次大會開始以前以電話口頭告知
下列人員其中ㄧ人:
當次會議主席 (主席請見開會通知單上)
理事長 吳世傑 0921474190
秘書處 林家卉 0939588380
並在大會後3天內(含當日)將請假回條以上述 ” 事前請假程序 ” 辦理。
不給予補助:
*總會開大會各分會若無故不到累計達兩次者(未經請假程序),將不給予補助。包括
蘭陽週經費、蘭陽週文物...等等。
*在總會開大會連續請假兩次算ㄧ次缺席。
*請各分會密切注意配合,請假方面若有不清楚的部份,請電洽第十九屆理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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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00.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