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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卷禁止使用規定-十大須知 1.不能補發 2.不能找零 3.不得轉售,兌換現金或購買禮卷 4.不能繳稅,以及公共事業費用,例如:水電費、罰單 5.不能繳學費,但可繳午餐費和書藉費 6.不能回收,毀損面積超過1/4,形同作廢 7.不能用在儲值型態商品 8.不能買基金、股票、保險 9.不能看醫生 10.不能買彩卷 使用期間:98/1/18~98/9/30 消費卷諮詢電話:0800-88-3600 官方網站:http://www7.www.gov.tw/egov/coupon/index.html -- 哭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