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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學期需申請課程停修者,請於第9週至第13週(逾期不予受理)完成上網申請 停修手續。 說明: 一、申請停修期間:4月13日上午9時–5月15日下午4時。 二、申請停修方式: (一)網路申請。(本校網頁/在校學生/學生資訊服務網/教務項目/選課系統 /進入系統) (二)停修期間,可上網申請停修或取消停修,並以最後申請課程為準。 三、申請停修注意事項: (一)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門為限。 (二)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 (三)需申請減修學分者,請上網下載或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減修學分申請表,並送 交各系所主管審核同意後,始得辦理停修。 (四)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五)請參閱「國立宜蘭大學課程停修申請作業流程圖」。 (六)自97學年度起,日間部大一「英文」採課程分級方式上課,申請停修者,下一年 度仍需修讀相同程度班級(例:本學期編排於A級班上課,停修後,後續學年再補修 大一英文時,仍需加選A級班課程)。 四、申請停修學生每學期停修後之科目,以課務組列印之停修後選課清單為準。 教務處課務組啟(承辦人:楊惠菁,分機302) -- 旅、蹤跡  我的網路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kil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