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IUECE91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鄧香妹、張怡華母女曾寫七封信向辜家要錢,雖一再發誓保證拿錢後「到此為止」,卻一 要再要;這七封信成了檢察官認定她們向辜家恐嚇取財的罪證。 ●八十三年十一月廿八日,鄧香妹寫給辜振甫: 我們認識於五十四年,相聚時我懷了我們兩個人的結晶,不久生了個女兒,取名怡華…由 衷感謝你給予的三百萬元,這筆錢用完了,希望你能買個小房子給我住,我就滿足了;我 現在跟你保證,以後絕不再來找你。 結果:辜振甫於八十四年五月起陸續支付三千九百萬元。 ●八十五年十一月廿六日,鄧香妹寫給辜振甫: 因沒有房子才找你要房子,莊副總(莊惠鼎)轉告我你答應了,但要抵押七年,我絕不同 意,希望你能一次付清我一千八百萬元;我發誓以後不再來找你,我不是那種反覆的人。 女兒怡華給她找個工作、給錢或給房子…如不答應我先到婦聯會找你太太,再不行,我在 你門前吊死算了。吊死以前會讓社會知道我吊死的原因。 結果:辜家給了永和市保生路公寓(張怡華名下)及台北市內湖文德路房屋(鄧香妹名下 )。 ●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鄧香妹母女分別寫給辜振甫: 請交代塗銷房屋抵押設定。為使我們有長期的保障,提出最低要求,鄧香妹每月十四萬元 領到八十歲,最後九年預先支付一筆一千五百萬元;怡華經濟困難希望給予一千五百萬元 ,每月領六萬五千元,領廿年。(鄧香妹) 我和母親的生活的確不好過,…如果董事長能答應,我和母親願提出有力的保證,永遠不 會再來煩擾董事長。(張怡華) 結果:辜家付一千四百一十萬八千七百八十二元,塗銷兩棟房屋的抵押設定。 ●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鄧寫給顏世錫、莊惠鼎、蔡國嶼: 我要兩億,莊副總只給我三千九百萬元,你們如果不把我的意思報上去,我就要用別的辦 法。 ●九十三年四月十四日,鄧香妹寫給葉明勳: 我們希望在董事長身體健康時早點解決,一次付我們一億二千萬元,這是最低要求,保證 不再干擾辜家,將來絕口不提此事。 ●九十三年七月五日,鄧香妹寫給辜振甫: 我們要求以現在的每月廿萬五千元為基礎,一次預付廿年,再加一千萬元給怡華做小生意 ,共計六千萬元;這是我們的最低要求,如果不答應,將把實情告訴媒體,訴諸公論;其 次直接寫信給辜嚴倬雲(辜振甫的太太)。 結果:辜家付六千萬元。 結果~~~~~~我們看到了厲害的吸血鬼~~~~~~~~~~~ 謝大!!!你真的和白木說的一樣阿~~~~~~~ 那我刮目相看囉 -- ◢ ◤      ◢ ◣      □︵□      ● 藍色洨精靈 來人阿推出去浸洨桶~~~~~!!大王殺不殺~~~~~~不殺但留一隻7分熟左腿給我調味料要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72.164
kewang:恩恩 我昨天也是看到這篇報導 偉哉!! 鄧香弟 11/04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