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770111 (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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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徵求] 蘋果劇團《勇闖黑森林》誠徵宜蘭協演志工
時間Wed Mar 7 11:51:56 2012
首先 我以板主的身分說明 原文沒有違規 所以"目前"是合乎板規
以下為我個人的發言
基本上 我對於這類招募""志工"" 存在很大的疑問
第一、此劇團表演非免費的公開表演,有收取門票收入
經過年代購票系統可以發現每張門票最低也有 300 元 最高500元
表示劇團本身可以透過表演有其他的收入
但是卻以招募""志工"" 發放志工證書
http://tinyurl.com/7fkpznm (年代購票系統)
第二、透過他們網頁,點選合作贊助選項
沒有任何的公益團體或是文化單位提供贊助的資料
也沒有任何企業或是教育機構背書、推薦或贊助
只有說要強化社會責任實際行動和推動兒童藝術與教育行象
雖然是在宜蘭文化中心表演,但文化中心租借和贊助單位是兩回事
不知道此團體打著公益是否符合??
http://tinyurl.com/6lhy2kv (蘋果劇團網址)
第三、蘋果劇團的公司為一行銷公司(蘋果市集藝文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行銷公司招募免費志工(有提供便當) 感覺怪怪的
第四、GOOGLE 不到志工證書的樣子
其實 我很推薦大家去做志工,但往往有很多公司招募志工卻當一般工讀生在用
以這項志工工作內容,不外乎是管理秩序、發放東西、講解帶隊等
唯一讓我比較像是服務學習就是本次表演對象是小朋友
和小朋友的接觸和交談,甚至和小朋友爸媽 還是要有些技巧
會回覆這篇 其實主要想了解志工的定義是甚麼???
和工讀生的差別在哪??
以及這家公司是否達到公益活動以及能夠招募志工的標準??
雖然我認為這篇徵求文 PO後不理的可能很大(跨板CP 也蠻多篇的)
但如果往後有公司打著招募志工 卻變相薪資是一個便當和贈品的工讀生
而用沒有公證單位證明的志工證書來打發 那其實是損害我們權利
也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就和勞基法規定的薪資一樣
應該有一個定酌的標準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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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9.74.107
※ 編輯: kevin770111 來自: 110.29.74.107 (03/07 11:52)
推 blueskylove:沒錯 我也覺得營利事業單位徵求志工很怪 03/07 16:49
推 s90857001:就是為了省錢和打響名氣... 03/07 17:44
→ oaser:從來沒想過這問題~~ 03/07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