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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妹有一間三十年小公寓想整理一下在明年或後年出租 不知道以下的出租條件是否合理 抑或有可以改進的部分 想請同學們不吝賜教 請回信或推文即可 謝謝 公寓地點在 東高雄社區(高鳳路與中安路交會口)公寓三樓 公寓格局為二個雅房(一間有陽台) 二廳一衛 廚房可開伙 鍋爐式熱水器 客廳有公用電視冰箱 第四台 網路 房間都是雙人彈簧床 衣櫃 書桌 書櫃 全屋重新油漆 貼皮地板 雖然公寓外觀不佳 裡面卻乾淨漂亮 唯獨洗衣機在陽台必須二人共用 電費照台電電單 水費每人150/月(內包含社區清潔費) 這樣整間公寓出租 50000/年 不知道是否合理 請同學們給點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30.73
wellcicilia:如果是今年七月可出租的話 可以租給我嗎 02/26 14:17
nji756:可能沒辦法喔...因為七月才開始整理 還要整修一下 02/26 23:05
Y0Shi:可惜快畢業了 02/27 09:01
cokitty74:可以只租一層嗎?! 02/27 23:00
nji756:公寓都是一層的格局 但是兩間房間不分租 最好2人同租 03/0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