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chaleeeee:請參閱合約,若合約沒寫到,且書局拿不出發出的簡訊證明 09/07 12:28
推 michaleeeee:你在法律上是贏家 09/07 12:29
→ ugotnostyle:我站不住腳的地方是..我的收據單都丟了... 09/07 16:10
※ 編輯: ugotnostyle 來自: 60.244.82.167 (09/07 22:20)
→ markov:收據不是重點 你要想辦法搞大他才是 店家自保都會有帳目的 09/09 01:16
→ markov:你只要問 放多久 哪時候發的簡訊 去申請近六個月你的手機電 09/09 01:17
→ markov:最後 順便要店家提出他的對證 沒有就報警告他侵佔之嫌就夠 09/09 01:18
→ markov:你的單據 根本不是重點 當多數人的單據出現他就有難了 09/09 01:18
→ markov:差異在 個人單據力弱且只能證明你 但是多數單據力強 09/09 01:19
→ markov:最後還要採分開來告 雖有各個擊破之慮但卻有鬧到他煩之力 09/09 01:20
→ markov:你沒收到金錢 但是店家得提出撥款金額單據 就夠他冏了 09/09 01:20
→ markov:當然 交易契約內容沒有寫好未售出處理 更是他站不住腳之地 09/09 01:22
→ markov:學弟妹們 自己已經成年 好好去磨磨這未來面對的社會問題吧 09/09 01:23
→ markov:當然 被信 詐欺都是契約後的問題 想提告都可以的喔 09/09 01:24
→ markov:工科學生不要只會念書只會程式 早點學會這個早點熟悉社會 09/09 01:26
→ ugotnostyle:那請問學長要追究的話要從哪個地方開始著手~~? 09/09 20:48
→ markov:不是已經講了? 報警 問題在你的報警理由你要從簡訊發送時間 09/11 02:04
→ markov:真想處理 需要找更多受害人 一起去問店家 但是要分開報警 09/11 02:06
→ markov:不要統一報警 這樣店家得一一回應 大概會搞他花錢了事 09/11 02:07
→ ugotnostyle:好的~謝謝 會想辦法處理 09/11 11:58
→ markov:店家無誠 只會自招麻煩 以後要是從商 記得不要這樣 09/13 15:12
→ ugotnostyle:學長所言甚是~未來會以此當作借鏡~ 09/16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