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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向學生收取「網路與設備使用費」說明 本校「網路與設備使用費」未列入學雜費收費項目,而係另外收取,因此並非註冊程序 之必要條件,本校已行之多年,所以未繳交者,不會被退學,但請本於使用者付費原則 繳交,若繳交有困難者,請向學務處生輔組請求協助。 公告日期:2010/11/12 來源:http://web.studenta.npic.edu.tw/files/13-1028-15203-1.php -- 腹有詩書氣自華,足不出戶氣自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38.196
opoepev:不過我想問~~多年是多少年!? 印象中以前好像沒有這樣分 11/18 00:46
minorop115:謝謝轉貼資訊! 看見公告 學校又來打模糊仗了...要繳嗎? 11/18 09:32
odmkw333:若繳交有困難者,請向學務處生輔組請求協助。 ......... 11/18 21:41
odmkw333:請問是我們去向他們請求協助還是被主動協助... 11/18 21:42
opoepev:odmkw當然是學生主動告知呀= =" 生輔組怎麼會知道誰有困難 11/19 01:28
pochin671111:危險心靈中老師專用的模糊焦點?! 11/19 07:00
pochin671111:     大人 11/19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