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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延畢生,這學期修完全部的學分,也就畢業了,二月中就要去當兵. 下午去拿畢業證書時,行政人員跟我說我"離校手續"都完成, 就差一個"網路使用費"還沒繳,因此沒辦法領證書. 自己回來之後上網找一下之前鬧上媒體的新聞,已經找不到, 就改找屏商版的備份,搜尋"新聞"就找得到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看, 裡面是有寫不會退學,不過看這樣子不繳就是沒辦法拿畢業證書. 當然,學校的程序會把學生列入"畢業",少了學生的身分, 國防部要找人玩國軍Online的時候,男生們各各有機會就是. --            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                                        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遣懷》杜牧 -- ※ 編輯: concealname 來自: 203.64.126.156 (02/09 15:46)
huang123:校方此作為,明顯不當連結,惡意逼繳"網路費",完全違反 02/09 20:28
huang123:非註冊必要條件、使用者付費原則 02/09 20:29
jo774021:123你怎麼知道該員 不是有使用的人呢 02/09 22:01
huang123:這是校方在學生於非上課時間使用時必須驗證的,如果校方 02/09 22:13
huang123:做不到,那又有何依據收取「網路使用費」呢? 02/09 22:14
huang123:依據屏商技學則第十章 畢業,也沒有規定沒繳"網路使用費" 02/09 22:35
huang123:不得畢業,校方明顯違反自行訂定之學則!! 02/09 22:35
huang123:資料來源: 屏商技教務處法規-附設專科部學則 02/09 22:37
opoepev:原po沒用過電算中心任何的設備和電腦嗎?上學校的網站也是 02/10 03:18
opoepev:要設備要維護等相關費用…所以使用者付費了… 02/10 03:19
jo774021:說也好笑 難道欠學校錢能夠讓他畢業嗎 02/10 09:55
huang123:依據教育部規定,相關"設備及其維護費",應當列入雜費收取 02/10 13:20
huang123:並不得以使用費名義,額外收取 02/10 13:21
huang123: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定: 02/10 13:22
huang123:第五條 學校不得以代辦費或使用費之名義,收取下列費用: 02/10 13:23
huang123:一、教學設施設備使用費:學生上課或教學活動必須使用之 02/10 13:23
huang123:設施或設備。 02/10 13:23
odmkw333:原來..上學校網站 竟然要繳錢啊... 筆記... 02/13 22:18
odmkw333:做不到舉證能使用者付費 那規範在哪? 繳跟不繳差在哪?y 02/13 22:19
odmkw333:就像 就大三現在看來..繳不繳學生會費都沒差.... 02/13 22:20
odmkw333:做不到 就不要收 o大看過註冊單再來評論事情吧 02/13 22:33
opoepev:我就是時看不到註冊單才要你們po單 是要引戰嗎? 02/17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