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brother (阿里山下的毒渣)
看板NPUST
標題Re: [住宿] 傑x町第二集-你有看過這種房東?
時間Fri Jun 19 02:08:05 2009
原文恕刪....
給原po:
合約寫到什麼時候,就可以住到什麼時候
如果房東真的要你搬家
你可以提出搬家費的要求與這段時間找不到房子的旅館費用
還有補償您的精神損失
去知識+找一下應該很多
房東如果威脅扣押金...
你要跟他說...民法裡頭有規定
他如果在租約期間..無獲得你的同意闖入你的房間
請打電話叫警察...說你有一批貴重東西不見了~
最看不起這種房東,以為房子是他的
愛怎樣就怎樣
就欺負我們這些出外的學生...
以為我們好欺負...
網路資訊發達!適時保護自己的全力!
最後有一個問題要問大家!
我的租約期限是到學期結束的後三天!
誰知道這學期哪時候結束阿?
感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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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21.70
→ tomhome:期末考完開始算 06/19 02:09
※ 編輯: coolbrother 來自: 59.120.121.70 (06/19 02:16)
推 pk987456:腦殘!!學校收6000住一學期18週有本事房東你也18週6000 06/19 02:24
噓 zx97009:幹你媽的白痴鬧黑特鄉民很爽嗎 06/19 02:38
→ zx97009:...怎跑來屏科版了 06/19 02:38
推 peaceabm:我幫樓上回血..... 06/19 02:39
推 zx97009:補推 06/19 02:40
推 DGmon:暑假期時也算在97學年,那學期結束也算暑假?! ㄎㄎ 06/19 03:02
推 slowonetwo:ZX搞笑歐?! XD 06/19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