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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 我白癡我神經病的被騙 一些板上的"校友" 建議我打110 或是提供意見的 我寫信去縣警局局長信箱 當然或許又被河蟹掉了 案發後 我寫了第一封申訴信 縣警局回我說他看不懂我寫甚麼 6/30 我收到信後馬上表格化 接著就沒下文了@@ 等到我 7/8等了快一個星期 就寫信去 說我要向上呈報跟報紙投書 (聯合報有縣民啥鬼的東西...很多人都去投書) 然後 今天早上2009/7/11 上午 06:37 我收到回信了 信件內容.....如下 署名「***」君您好: 您寄給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服務信箱之電子郵件,經由內埔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來函指陳事項,案經本分局偵查隊派員查處結果,當時受理員警為龍泉派出所警 員###,#員違反單一窗口受理報案規定,造成 台端困擾,本分局在此表達歉意。有 關余員之行政疏失本分局將依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 二、感謝 台端關心警政工作,不吝指正,特申謝忱。順祝 閤家安康。 結論 以後就參照 人本 的建言 遇到這種人 就姿態擺低 然後報紙頭書吧 -- 跟警察申訴有如 我:老闆你煮太鹹了 老闆:喔~少算5塊錢好了 我:原來我腎臟只直5塊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99.59
slowonetwo:請問一下~~~察機關屬於行政機關嗎@@?(疑惑) 07/11 11:54
BREAKBEAT:警察受理一般業務是行政機關 在刑法上才是司法警察 07/11 12:46
BREAKBEAT:開你罰單都是行政罰則 除非有涉及到刑法就是以司法警察 07/11 12:48
BREAKBEAT:的身分來做逮捕 07/11 12:48
kiko520:"人本"萬歲............ 07/11 19:15
slowonetwo:謝謝B大解釋 07/11 19:32
slowonetwo:握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因為如果警察是行政機關,就可以 07/11 19:38
slowonetwo:依"訴願法第2條第一項"提起訴願。(你報案後2個月, 07/11 19:40
slowonetwo:他不理你的話) 07/11 19:40
slowonetwo:我覺得應該可以啦XD 07/11 19:40
fichte:請問河蟹調是啥意思哩? 07/28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