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PU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注意,本文可能無助於事。 囧.. 原文出處 http://0rz.com/oIuZ 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原文:『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 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學生為前向學生 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從 字面上來看,只要學生會提出要求,校方就不能拒絕學生會的請求,而必須幫 學生會向同學代收會費。 然而,由於條文中只規定: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而不是學生會『應』 向會員收取會費,因此,便產生了一個弔詭的現象。由於學生會不是一定要向會 員收取會費,因此會員也不一定要繳交會費給學生會,雖然法條已經明確規定只 要學生會提出要求,校方就不能拒絕學生會的請求,而必須幫學生會向同學代收 會費。但是,會員仍可於事後向學生會請求退費。 ---------------------------------分隔線------------------------------- 繳費是權力,並非義務,因為繳了學生會費,你可以擁有部分權利,例如學生會 廣告單上的一些特約商店或是演唱會活動。(所以可以拒繳,只是沒有特惠權利) 學生會繳費單與註冊單一併寄送是通過教育部97年12月份會議決議的。 http://0rz.com/rRgg - 來源 弔詭的是,註冊單與學生會費單一同寄送 加上 有一張繳費宣導內容是按照大學法 、校務行政會議決議...等等法源,使得許多學生還懵懂時就繳費了,然而入學後 驚覺學生會提供的服務並非所需。 各校均有定有退費標準,全額抑或部分金額,屏科大今年居然一毛都不給退,而且 未公布任何會議記錄,實是惹人非議。小弟遍尋不到學生議會新增條例,只看到學 生會章程,內容只有明訂收費規範,未見退費之各項規範,實有疏漏之嫌。 另外,下文是另一間學校的經驗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那當了學生就必須被剝奪是否參與社團活動 及繳費的自由了嗎?接受教育就等於將自主權交給學校了嗎?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學生會收費方式是學生會趁新生懵懂,以近乎誘導、欺騙的方式 收取,申請退費時間攏長(需攜帶學生證辦理,學生正發給時間約開學一個月後), 退費方式模糊不清(學校網頁未公開) http://0rz.com/oIuZ - 原文出處 -- 嗯,爬文之下有發現一個絕對可以退費的辦法,他不退的話還可以正當的提告的大絕 招,近乎玉石俱焚..那就是.. 退學、休學或轉學等失去該校學生身分者...好囧 ~ 直接去問學生會最快啦! -- facebook 首頁 個人檔案 朋友 收件匣 CoolboxXD 設定 登出 搜尋 ⊙ ⊙ │ 姓名:口卡口卡獸 加入朋友▼▼▼▼ │ 網絡:PTT 寄送訊息▲▲▲▲ │ 朋友:97398 個共同朋友 查看朋友名單) f 應用程式集 |□□□□□□ |線上朋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16.36
A1101166:沒錯 退費只能休學轉學退學 09/19 11:59
A1101166:另外納悶的是 他說學生議會通過那條例 09/19 12:00
A1101166:請學生會說明 何時開會 成員有哪些 議事內容都請公佈出來 09/19 12:00
A1101166:另外 聽說各系都有人簽名通過這條例 請問那張簽名紙在? 09/19 12:02
bicycleman:重點是 為什麼那些人簽名可以代表整個系呢? 09/19 12:11
A1101166:我也想知道 09/19 12:21
redblouse:那些人可能是各系選出的學生議會議員吧? 09/19 12:50
maxlovecute:那些議員有確定跟系上通知過這件事情嗎??我看問題很.. 09/19 12:53
maxlovecute:還是說一切都是自導自演?? 09/19 12:55
redblouse:突然想到議長也有在上這個板,可以問問看 09/19 13:00
※ 編輯: CoolboxXD 來自: 114.33.216.36 (09/19 17:31)
moebeco:當初就別繳 09/24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