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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丙
------- 因此乙很可能跑進了甲的視覺死角,但是就乙來說
| | 中 要轉彎眼睛要掃的範圍很大,甲方車道和左後方來
| | 央 車,所以車禍來說(不知道現場位置),甲的責任可
能在於車速過快或是過漢堡坡後"突然加速",乙的
責任在於未禮讓直行車(誤判甲方車速)。詳細責任
歸屬要看鑑定報告。
不知道雙方的受傷程度或是車輛損害程度如何
但是"道義"上來說,不管哪一方受傷了,另一方至少要表示關心或是出面處理
這是態度的問題。
任一方如果不願承認過失,那最好就是找警察或法律途徑,千萬不要私下和解
出意外誰都不願意,但是出事後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
不要占人家便宜,但也千萬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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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22.80
※ 編輯: SYC1205 來自: 140.127.22.80 (11/20 15:16)
※ 編輯: SYC1205 來自: 140.127.22.80 (11/20 15:36)
小弟無聊,按照文字描述畫個示意圖
| | 中 | 為什麼規定直行車先行,因為理論上來說行車時
| | 央 | 人的視角是正前方約90度(左右各45),隨著車速
| | 分 | 可視角會減少,如果甲方戴全罩安全帽那視角更
| | 隔 | 小。
|甲| 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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