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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騎公路車從鳳山殺去學校 途中有走自行車道 正好也遇上了有人站崗~~ 我以自行車車友的角度來看這條自行車道 我只想問麟洛鄉公所 到底是哪個腦殘設計這自行車道= = 路線規劃根本就有問題 左右兩邊的居民都是靠那條路進出的 蓋了自行車道之後就等於無法進出 怎麼會把自行車道設計穿過民眾居住地 至少也應該像高雄市一樣是沿著大路邊規劃 而不是穿過居住地 而且還是蓋在民眾進出的唯一道路上 那條自行車道左右都有養豬戶之類的 整個臭到不行 夜間燈光昏暗 晚上除了阿飄出來散步外 又沒啥人進出 巡邏車也開不進去 警方巡邏路線搞不好也沒有劃到那一條 那一段也無監視器 容易造成治安死角 現今騎自行車運動的人越來越多 車子價格也跟以前騎通勤車不太一樣 各地時常傳出有落單車友遭搶車的消息 在那邊別說被搶了 萬一犁田昏迷躺在路邊躺到天亮搞不好都沒人看的到 左右兩邊又有大排 看哪天會不會有人直接種進大排裡 再來說那阻擋的石頭 擋這樣 別說機車過不去 我騎自行車也要下來用抬的過去= = 那自行車道簡直就是糟啊~~~~ 自行車專用道依照法規來說 本來就不該有任何車輛進出 麟洛鄉公所為了居民進出 擅自塗銷機車標誌 意圖使人認為那段只禁止汽車 不禁止機車行駛 基於依法行政 自行車道本來就不可有任何使用機械為動力的車輛進出 警方仍然是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開單告發 機車行駛自行車道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十三款之規定 機器腳踏車不依規定行駛車道 處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以下的罰鍰 汽車行駛自行車道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不遵守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處九百元以上 一千八以下罰鍰 不過麟洛鄉公所敢自行塗銷 應該是已經跟當地警方達成私下協議了 我想應該不會是當地居民自行站崗搞鬼 應該是鄉公所自己派人站的 居民應該不會這麼閒站整天吧? 詢問看看麟洛鄉公所吧~~ 若那塊手寫牌不是鄉公所寫來設立 而是民眾私立的話 可能會有偽造公文書的問題~~ ps.題外話: 學校有單車社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86.182
biotherr:推~ 03/27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