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otherr:推~ 03/27 22:55
前陣子我騎公路車從鳳山殺去學校 途中有走自行車道
正好也遇上了有人站崗~~
我以自行車車友的角度來看這條自行車道
我只想問麟洛鄉公所
到底是哪個腦殘設計這自行車道= =
路線規劃根本就有問題
左右兩邊的居民都是靠那條路進出的 蓋了自行車道之後就等於無法進出
怎麼會把自行車道設計穿過民眾居住地 至少也應該像高雄市一樣是沿著大路邊規劃
而不是穿過居住地 而且還是蓋在民眾進出的唯一道路上
那條自行車道左右都有養豬戶之類的
整個臭到不行
夜間燈光昏暗 晚上除了阿飄出來散步外 又沒啥人進出
巡邏車也開不進去 警方巡邏路線搞不好也沒有劃到那一條
那一段也無監視器 容易造成治安死角
現今騎自行車運動的人越來越多 車子價格也跟以前騎通勤車不太一樣
各地時常傳出有落單車友遭搶車的消息
在那邊別說被搶了 萬一犁田昏迷躺在路邊躺到天亮搞不好都沒人看的到
左右兩邊又有大排 看哪天會不會有人直接種進大排裡
再來說那阻擋的石頭
擋這樣 別說機車過不去 我騎自行車也要下來用抬的過去= =
那自行車道簡直就是糟啊~~~~
自行車專用道依照法規來說 本來就不該有任何車輛進出
麟洛鄉公所為了居民進出 擅自塗銷機車標誌
意圖使人認為那段只禁止汽車 不禁止機車行駛
基於依法行政 自行車道本來就不可有任何使用機械為動力的車輛進出
警方仍然是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開單告發
機車行駛自行車道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十三款之規定
機器腳踏車不依規定行駛車道 處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以下的罰鍰
汽車行駛自行車道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不遵守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處九百元以上 一千八以下罰鍰
不過麟洛鄉公所敢自行塗銷 應該是已經跟當地警方達成私下協議了
我想應該不會是當地居民自行站崗搞鬼 應該是鄉公所自己派人站的
居民應該不會這麼閒站整天吧?
詢問看看麟洛鄉公所吧~~
若那塊手寫牌不是鄉公所寫來設立 而是民眾私立的話
可能會有偽造公文書的問題~~
ps.題外話:
學校有單車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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