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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這裡請問一下大家 因為我去修一門通識是"許光廷老師"的社區總體營造 在第十周想去給他簽停修單 結果老師說他自己的規定是第九週後就不簽停修單了 想問大家這不是學校給學生的權益嘛 老師有權利不簽嗎? 如果老師堅持不簽還有什麼方法能解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44.235
Mbyd:不確定。但是如果老師第一週有講明的話...有可能依然不給簽 11/27 23:39
Mbyd:不過我不清楚相關規,不知道老師有沒有這個權利 11/27 23:40
Mbyd: 定 11/27 23:40
pk987456:基本上要依照規定吧,不能說老師說不行就不行.. 11/28 01:53
WeichiNyu:可是老師上課講過蠻多次期中考後就不給退了......= =" 11/28 03:30
wwfsmackkane:第二條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表, 11/28 22:25
william81615:退選單上面有提示你退選期限不是嗎? 11/28 22:26
wwfsmackkane:經任課教師、系(所)主任(所長)同意後,送交教務 11/28 22:26
wwfsmackkane:處(進修推廣部)辦理。 知道答案了吧 11/28 22:27
Mbyd:萬事俱備,只欠簽名 11/28 23:17
csq1018:任課老師不同意,所以你似乎不行 11/29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