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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問我警大的同學他跟我說的 如果事實只是這樣 學生根本沒事啊= = 這個在刑法稱為"信賴原則",特別是在交通事故 學生信賴每個人都會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他依照一般的信念去行駛 今天是那個人自己沒有控制好 不干學生的事情 當然到時候法官不一定這樣判~ 只是剛好有認識懂法律的同學幫忙問一下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54.153
pip39:至少是緩刑..... 08/22 23:33
pip39:我也不是很瞭解 08/22 23:33
pip39:當時教官是這樣說的 08/22 23:34
yitto:三階論 在第一階的構成要件 依客觀歸責理論 即可排除風險 08/22 23:48
cindy98765:若能證明 是腳踏車先生超速和逆向 的確會用信賴原則 08/23 00:13
ufotime: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高院法官前輩有說過 08/23 01:41
brucel:不用太相信台灣司法啦 法官之子肇逃判無罪的新聞有看過吧 08/23 02:52
brucel:我96電機的 幾年前我車禍時黃吉榮教官有到場協助 08/23 02:53
brucel:聽他說我的例子有被拿來當教材 可能被他教過的有聽過 08/23 02:55
brucel:刑事敗訴(我是被告) 民事勝訴(我告訴人) 的案例 08/23 02:56
brucel:車禍當時我騎機車 刑事判決書上可以寫成我駕駛自小客車 08/23 02:57
brucel:車禍照片顯示我機車右側受損 對方龍頭全毀 08/23 02:58
brucel:結果卻認定是我撞對方 證人(員警)似乎跟告訴人認識 08/23 03:00
brucel:可以有說有笑的 (一般當證人時 檢察官或法官或問你跟告訴人 08/23 03:02
brucel:是否認識.有親屬關係等) 我的例子就很明顯阿 08/23 03:02
brucel:問我這麼扯的判決為什麼不上訴? 沒時間跟對方玩阿 08/23 03:03
brucel:刑事出庭一定要本人到 不可委託 差不多一個月出庭一次 08/23 03:04
brucel:要上訴的話 可能要去辦休學才有時間跟對方玩 08/23 03:05
brucel:大家還是可以選擇相信台灣司法 但要我已經辦不到了 08/23 03:07
brucel:我有沒有在豪小 當面問問黃教官就知道 08/23 03:09
pichubaby:樓上沒投書蘋果就是你的不對了 08/23 22:07
Flower522:台灣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有一條叫做過失致死應該會從這 08/24 23:11
Flower522:條去判拉~百分之60以上不會什麼都沒有責任的!之前有相 08/24 23:12
Flower522:似案件可以去找來看看~那位女學生真的是太倒楣了.... 08/2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