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NSYSU
標題[公告] 版規
時間Wed Apr 11 13:23:20 2012
第一章 總則
1.本版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
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批踢踢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管轄。
2.發文或推文後板規有所變更者,適用發文或推文時之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違反板規者刪文,第一次警告。
累犯第二次水桶一週,三次以上水桶兩週到一年
其中的第五條,嚴重者永久水桶,劣文退回。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1.聯誼、徵友、人、物的文章應詳附姓名、系級、電話。
2.廣告、買賣、徵才,租屋等文章兩天一文,內容須與中山學生有關。
租屋文需由既定格式發文
買賣文須標明價格、聯絡方式。
徵才文須詳寫工時、時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聯絡方式
禁止性別限制之字眼等徵才
(違規文章視情況添補此項以禁止)
廣告文除校內學生、社團、系上活動、校內行政單位等活動宣傳
其餘廣告張貼前須先寄至版主信箱審核 待版主回覆過後才能張貼
3.禁止任何宿舍轉讓的文章和討論。
4.鬧板
當文章流於無意義口水戰時 版主有權停止其討論 禁止新開主題回覆已鎖文章
是否為極端或無意義言論由板主認定。
5.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洩漏個人資料,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
針對次點,當事人可對發言者提出告訴。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
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6.非板主濫用公告者。
7.一行文與字數極少之三行文(20字)。
8.轉錄文章需要發文者同意
9.為了板友閱讀方便,
a.如要使用中文者,應該以正體中文發文或推文(注音文亦不可)。
b.請善用標題分類,請勿使用錯誤分類或無分類。
10.發文或推文後板規有所變更者,適用發文或推文時之板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未經同意修改或刪除推文
2.被水桶者不得使用分身在板上發言,違反者將給予分身帳號相同的處罰。
3.針對當事人(本站使用者)本身進行攻擊。
以惡劣詞語或態度(以挑釁、髒話或辱罵方式)
擅改他人或團體現用之名號以貶抑之
發表期望他人遭受不幸之言論。
第四章 檢舉及申訴制度
1.違反第二章之規定,板主查知得逕行處理。
2.違反第三章之規定,需經板友檢舉,板主方加以處理。
3.檢舉他人違反板規者,需檢附相關證據,並寄信給任一板主。
4.一個帳號在中山板每天的檢舉信件以兩封為限。
5.檢舉的文章、推文內容,超過發表時間七天之後概不受理檢舉。
其餘不足之處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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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文章六至七成以上是2-2這條的規範
其餘的兩成是抗議車管會的黑特文
有時候暴走鬧版鬥版主的文章大概會佔整個中山版所有的文章一成或更多
最後剩下的其餘文章大概只有一成左右
說實話,我還蠻希望有人去開個中山(廣告/租屋/徵才/買賣)版 和中山黑特版的說
這樣現在的中山版就會好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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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4/11 13:40)
推 FarmerHu:現在站規好像禁止開交易性質的版了..的樣子XD 04/11 13:54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4/11 23:45)
推 simba08130:GOOD 05/29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