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intW:..... 11/26 00:28
推 kusoer1017:版主 版主!! 11/26 12:22
→ s86100:他不是寫不拘嗎?須役畢是什麼性別歧視... 11/26 22:43
→ cses87241:勞委會公告,並非本人公告,算是性別歧視的一種,剝奪 11/26 22:58
→ cses87241:尚未服役前男性之工作權 11/26 22:58
推 aking345:你解釋錯了 主要是役畢剝奪了不用當兵或替代役的工作機會 11/26 22:59
→ aking345:如果你把整篇公文看過 就知道役畢違反規定在於"役"的定義 11/26 23:00
→ aking345:老一背的認為沒當兵就是半殘,就算是替代役也不是當兵 11/26 23:01
→ aking345:所以產生了一種變相歧視,不肯給非常備役服役者工作 11/26 23:01
推 aking345:至於未服役前男性之工作權 聰明點的雇主不會把它納入 11/26 23:08
→ aking345:求才條件裡面,只要用淺規則就能避免此類事情發生 11/26 23:08
→ aking345:若為限制未服役之男性工作權屬年齡歧視 11/26 23:10
→ aking345:若屬不肯給非常備役服役者工作 屬容貌,身心障礙歧視 11/26 23:11
→ aking345:與性別歧視一點關係都沒有。 11/26 23:11
推 dmhorizon:沒當過兵要怎麼去當奴隸?? 這規定我覺得還頗合理的 11/26 23:18
→ cses87241:當兵前也可以享有工作權,並非必要役畢 11/26 23:36
推 bmw530li:別講了啦,版主只會照規則做事囉~硬 11/27 02:40
推 joes860220:有硬給推 11/27 02:52
→ cses87241:照規則做事至少也比無理取鬧的好 11/27 07:28
推 dmhorizon:照規則做事至少也比無理取鬧的好 11/27 10:45
噓 adamhang852:樓上、版主引戰???????????????????????????????????? 11/27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