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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嬰幼兒照護」增能學程設置要點 一、為積極培養本校學生在嬰幼兒照護與應用的認識,並提昇學生於托育照護之管理與實作能力,特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專長增能學程設置辦法」訂定本要點。 二、本學程總學分必須至少選修12學分,具體課程請詳見附表一「學程科目表」。 三、修讀資格:本校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均可修習。 四、人數限制:每班符合資格者在最低人數以上始得開班,並依規定設置上限。 五、申請及核可程序: (一) 申請資格:欲修讀本學程者,需已修讀完成先修科目【幼兒發展與保育】2學分始得提出申請。 (二) 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如附表二),並檢具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於每年教務處公告期限內向本系提出申請。 (三) 申請修習本學程人數總數若超過每科目上課人數上限時,則以上一學期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六、 證書發給:學生經申請核可並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正本,向本系提出申請核發專長增能學程證明(申請表如附表三);經系主任審核後,簽請院長、教務長、校長同意後核發專長增能學程證明書。修畢部份學分者,其成績載於畢業總成績單,不另發證明。 七、 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通過,循序送院及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教務會議備查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幼兒藝術」增能學程設置要點 一、為積極培養本校學生在幼兒藝術與應用的認識,並提昇學生於藝術美學等方面能力,特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專長增能學程設置辦法」訂定本要點。 二、本學程總學分必須至少選修12學分,具體課程請詳見附表一「學程科目表」。 三、修讀資格:本校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均可修習。 四、人數限制:每班符合資格者在最低人數以上始得開班,並依規定設置上限。 五、申請核可程序: (一) 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如附表二),並檢具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於每年教務處公告期限內向本系提出申請。 (二) 申請修習本學程人數總數若超過每科目上課人數上限時,則以上一學期成績之優劣排序錄取。 六、證書發給:學生經申請核可並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正本,向本系提出申請核發專長增能學程證明(申請表如附表三);經系主任審核後,簽請院長、教務長、校長同意後核發專長增能學程證明書。修畢部份學分者,其成績載於畢業總成績單,不另發證明。 六、 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通過,循序送院及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教務會議備查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