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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95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通知 ※註冊事項 一、 日期、地點:95年9月18日(星期一),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 時間:請各班學藝股長於註冊當日收齊學生證後代表全班至教務處註冊組 辦理註冊事宜(學生證請依學號順序收妥交回後,次節下課再領回學生證; 如當日因故未帶學生證,請至註冊組簽到,當日未者到,需請註冊假)。 各年級註冊時間如下: 第一節下課 9:00-9:10(二年級) 第二節下課 10:00-10:10(三年級) 第三節下課 11:00-11:10(四年級) 11:20-11:50(研究生) 三、 正式上課:95年9月18日(星期一)。 四、 開學典禮:95年9月19日(星期二)。 五、 學雜費繳費單另於八月底寄發,請確於繳費單上規定期限內繳費完畢。 學雜費收據請自行收存,註冊當日不必繳驗。 惟如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仍需繳驗收據。【繳費單如未收到或遺失, 請自行上台灣銀行網站學雜費網補單列印(網址為https://school.bot.com.tw)。】 六、 辦理助學貸款之同學請一併將學生證交學藝股長送教務處,俟學務處將助學貸 款核准名單送教務處,約於9月22日後再請學藝股長領回。 七、各年級學生註冊務請攜帶學生證,否則不得註冊。如學生證遺失請於註冊前一週內申 請補發,註冊當日依規定時間交學藝股長收齊後送註冊組。須個別註冊者,應事先提出申 請,否則不予受理。 八、未辦理請假手續且未能於規定時間內繳妥學雜費完成註冊手續(含學生證蓋註冊章) 者,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規定:「學生須依照規定日期親自到校註冊,其因病或特殊事故 ,不能如期到校註冊,經檢具證明文件事先請假核准者,得延期註冊(最多以一週為限) ,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辦理註冊手續者,予以勒令休學。」 ※學雜費減免 9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學雜費減免之事宜,本處業於5月10日公佈於本校電子佈告欄,並 將相關資料請各系所轉知。(申請日期為5月29日至6月5日止) ※成績單申請 一、9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通知單未收到者,請於開學第一週內(9/18-9/22)向班代登 記申請補發,並由班代統一至教務處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需成績證明書者,請於開學後持自行影印之成績通知單,至教務處投幣繳費後連同 收據至服務櫃檯蓋證明章即可。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助學貸款 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就貸明細表(請參閱所附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於9月15日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可掛號郵寄),需補繳額之同學請於註冊日9月18 日(週一)上午十二時前至本樓中正樓繳交洽辦完畢。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承辦人:蔡佳妃 小姐,電話:04-22183156)。 ※教務處網址:http//www.ntcu.edu.tw/adm.htm 註冊組電話:04-22263181分機3134、3135、31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9.164
edfd:學姊 借轉一下囉^^ 09/0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