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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教務處95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通知
時間Mon Jan 22 18:18:40 2007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95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通知96.1.5
※註冊事項
一、日期、地點:96年2月26日(星期一),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時間:請各班
學藝股長於註冊當日收齊學生證後代表全班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註冊事宜(學生證請依學號順序收妥交回後,
下午13:30-16:30領回學生證;如當日因故未帶學生證,
請至註冊組簽到,當日未到者,需請註冊假)。
各年級註冊時間如下:
年級 註冊時間 年級 註冊時間
----------------------------------------------
一年級 08:40-09:10 二年級 09:30-10:10
三年級 10:40-11:10 四年級 11:30-12:10
研究生 08:40-12:10
三、
正式上課:96年2月26日(星期一)。
四、
開學典禮:96年2月26日(星期一)。
五、學雜費繳費單另於一月底寄發,請確於繳費單上規定期限內繳費完畢。學雜費收據
請自行收存,註冊當日不必繳驗。惟如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仍需繳驗收據。
【繳費單如未收到或遺失,請自行上台灣銀行網站學雜費網補單列印(網址為
https://school.bot.com.tw)。】
六、辦理助學貸款之同學請一併將學生證交學藝股長送教務處,俟學務處將助學貸款核
准名單送教務處,約於3月1日後再請學藝股長領回。
七、
各年級學生註冊務請攜帶學生證,否則不得註冊。如學生證遺失請於註冊前一
週內申請補發,註冊當日依規定時間交學藝股長收齊後送註冊組。
須個別註冊者,應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八、未辦理請假手續且未能於規定時間內繳妥學雜費完成註冊手續(含學生證蓋註冊章)
者,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規定:「學生須依照規定日期親自到校註冊,
其因病或特殊事故,不能如期到校註冊,經檢具證明文件事先請假核准者,
得延期註冊(最多以一週為限),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辦理註冊手續者,
予以勒令休學。」
※成績單申請
一、95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通知單未收到者,請於開學第一週內(2/26-3/2)向班代登記
申請補發,並由班代統一至教務處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需成績證明書者,請於開學後持自行影印之成績通知單,至教務處投幣繳費後連同
收據至服務櫃檯蓋證明章即可。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助學貸款
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就貸明細表
(請參閱所附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於2月16日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可掛號郵寄),
需補繳額之同學請於註冊日2月26日(週一)上午十二時前至本樓中正樓繳交洽辦完畢。
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承辦人:蔡佳妃小姐,電話:04-22183156)。
※教務處網址:http//www.ntcu.edu.tw/adm.htm
註冊組電話:04-22263181分機3134、3135、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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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97.203
→ a080019:我比較想問的是... 有開學典禮這種事嗎?? 01/22 18:27
推 love7578:有滴 就在星期二呢 羽子 01/22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