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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6.07.17 制定 2006.07.26 實施 大專院校群組實習規範: 1.本規範適用於群組內板主.小組長等職務,群組長職務實習之相關規範, 交由站務站長(or會議)決議,不在此限!! 2.欲接任板主/小組長職務者,且未經正常連署通過時,則必須遵照此規範 執行,於此期間,稱實習者!! 3.實習者因板主/小組長職務不同而規範內容有所不同: a.板主部分: i.實習期為期半個月 ii.實習期間不得觸犯其他組務/站務規範,違者將從嚴處置 iii.欲主動應徵板主職務者,其資格限制為上站次數/文章數:500/200 (因為是我主動徵人所以不設限) iv.實習期間,將視板主的看板管理績效為續任的參考依據 v.實習期間一到,將由小組長決定是否續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46.224 ※ 編輯: emperor 來自: 218.163.146.224 (04/3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