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vefun (騙人布)》之銘言:
: 趨勢科技內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用過的行銷企劃案的點子,就不能夠再用,別
: 公司的創意更不可以,企劃人員必須不斷發想具原創性的點子。
呵呵 這一段最讓我想要大家想一想
我們的教案 企劃書 有著多少原創性呢?
寫企劃書的時候 夥伴們總會說
阿哪些地方從哪裡複製貼上就可以啦~
我覺得這雖然方便 但是卻摧毀了創意的發展空間
會讓頭腦變死 如果以後遇到沒辦法複製貼上的時候要怎麼辦呢?
我觀察社會時局也隱隱約約感覺到創意的重要性
這不是說不能有任何跟別人相似的地方
任何點子 都可以找到相同點 一定可以!
只不過想同的地方是不是點子的重要部份 做為主體的部分
我是覺得重要部份真的要自己想清楚 不然實行起來也會遇到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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