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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vefun (騙人布)》之銘言: : 趨勢科技內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用過的行銷企劃案的點子,就不能夠再用,別 : 公司的創意更不可以,企劃人員必須不斷發想具原創性的點子。 呵呵 這一段最讓我想要大家想一想 我們的教案 企劃書 有著多少原創性呢? 寫企劃書的時候 夥伴們總會說 阿哪些地方從哪裡複製貼上就可以啦~ 我覺得這雖然方便 但是卻摧毀了創意的發展空間 會讓頭腦變死 如果以後遇到沒辦法複製貼上的時候要怎麼辦呢? 我觀察社會時局也隱隱約約感覺到創意的重要性 這不是說不能有任何跟別人相似的地方 任何點子 都可以找到相同點 一定可以! 只不過想同的地方是不是點子的重要部份 做為主體的部分 我是覺得重要部份真的要自己想清楚 不然實行起來也會遇到麻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