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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工作~ 最近在複習國中理化~ 其中寫到不可以用已經點燃的酒精燈去點燃其他酒精燈! 想到前幾天我點火罐時~ 有用已經點燃的火罐去點燃其他火罐~ 相當危險囉~ 別學....千萬別再這樣做~ 老師說了~大家一定要聽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86.230
supermodem:本來就不能這樣...你還做錯誤示範..哀哀 08/08 23:39
LCHohoh:是誰用了火灌點了火灌 莊正加 就是你!! 08/10 09:38
LCHohoh:想像起來 就覺得好有種的感覺 莊正加是條漢子 08/10 09:40
upright:偶臭囉>< 08/10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