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相關規定
98.02.25系務會議通過
1. 修習「衍生性金融市場」替代「金融市場」一案。
2. 已修習3學分微積分者,因學程需求須修習4學分微積分課程,須從線性代數、經濟數
學、數理統計及連續時間財務分析課程中擇一修習補足學分。
如該課程已是專長學程之必修學分,則應以其他課程補足畢業學分。
3. 須在大一下學期末前提出專長申請,大三上學期末前可提出變更申請,以一次為限。
「變更專長申請」須在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及(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申請。
4. 修課抵免須在開學後14天內向系上提出申請。
5. 98學年度上學期起開設「管理與科技專題」課程鼓勵95~97級學生選修,98級學生開始
將「管理與科技專題」列為院定必修課程。
6. 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必修課增加「管理與科技專題」(1學分)及管理學(3學分),畢業
學分增加至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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