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odinodino ( )
看板NTHU-MSE-SB
標題Re: [心得] 本壘前的夾殺
時間Mon Dec 10 23:53:23 2007
: ※ 引述《PRK (= =)》之銘言:
: 封殺線(Force Out Line)
: 簡稱4.5米線。這是一條中華民國慢壘協會積極推廣的補助線,是一條本壘板攻守行為保
: 護線。在三、本壘之間,自本壘板算起4.5公尺處,加劃一條垂直於三、本壘連線,長度
: 約一公尺的補助線。通過本線的跑壘行為視同封殺,攻守雙方各取有利的本壘板角度,
: 以避免直接衝撞。也因為封殺行為的確立,跑壘員當然不能回返三壘跑壘。封殺線的認
: 定及判決,是屬於裁判的自由心證。不得抗議。裁判員要明瞭封殺線的保護良意,不可
: 矯枉過正,造成跑壘員的無謂出局。不具衝撞性的常態跑壘及夾殺行為等狀況,封殺線
: 視同不存在。
※ 編輯: PRK 來自: 61.64.211.190 (12/10 23:09)
推 dinodinodino:我不是很懂你想表達的東西...可不可以補充說明一下?! 12/10 23:13
推 autumnbreeze:應該是說夾殺的話可以不必裡那條線,可以一直折返跑 12/10 23:25
我想這裡要說清楚
當捕手接到球以後 如果跑者通過封殺線 封殺成立! 這時候再回頭也沒用了
如果跑者尚未通過封殺線 也就是要觸殺
簡單的說 在主審沒有喊出OUT之前 視為要觸殺 這是最保險的
捕手請不要急著把球傳出去或者離開壘包去抓其他跑者
其實我想知道的是 "不具衝撞性的常態跑壘" 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如果我沒朝著捕手撞過去 只踩好球帶
他就要tag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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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0.197.203
推 lovehoward:如果用走的話應該就沒有封殺 可是不得抗議 所以不會有 12/11 02:38
→ lovehoward:人想試看看裁判的水準XD 12/11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