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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 苦勞論壇 2005/08/21 新聞局的換照風波與媒體改革 ■卡維波   在這次新聞局的電視換照風波中,在野者紛紛質疑政府的舉動有緊縮「政治言論」空 間之嫌。然而事實上,政府今日之所以有足夠的正當性採取這個關台停播的手段,其實正 是因為長期以來,國家在管制「非關政治言論」方面已經建立起足夠的正當性,而過去在 野政治力量卻總是對這類管制漠不關心。   換句話說,日前新聞局此舉所依靠的並不只是野蠻的國家暴力,而是依靠著長期以來 透過新聞專家、民間團體、學術知識、監督技術等逐漸建立出一套關於「媒體亂象」的共 識。例如,從新聞學的專業知識來判斷媒體的偏差;又例如媒體亂象被認為和社會亂象互 相連結,媒體淨化或改革因而被視為有著社會淨化的功能;還有,媒體監督技術則提供了 行政管理上可操作的數據;最後,民間團體則代表了「民意」或「受眾」而給予國家最大 的正當性介入媒體。   就在這個輿論共識被建構的過程中,國家與民間團體早就對非關政治的言論或節目進 行了各類緊縮打壓。這些被處罰或被抗議的節目言論,有的確實是違法或有害的,有的則 是製造誇大聳動或甚至虛假,有的則傳達歧視或刻板印象,有的則是品味低俗或碰觸禁忌 或怪力亂神等等性質不一。然而在沒有徹底辯論與一一釐清下,很多節目就在壓力下自動 認錯或被處罰,這自然導致了言論自由空間的縮小,因為這種輿論壓力下的政府管制往往 漫無標準或自由裁量(「依法行政」其實是神話);有時言論自由空間的縮小則是因為具 備監督技術的民間團體參與「治理」的結果──亦即,民間團體有時以一種更靈活有效的 方式(如抗議、譴責、杯葛、輿論、遊說等)代理國家的管制功能。總之,目前新聞局此 舉其實是「國家-公民團體」管制的中途點,而非起點。   更根本的來說,「國家 ─ 公民團體」對媒體的管制都一律是監視、檢查、禁止的懲 罰方式,而沒有企圖建立另類選擇與多元節目的機制和論述。例如針對歧視女性或愉虐戀 的節目,媒體改革的論述不應該是要求禁播,而是要求積極建立反歧視而且正面呈現異己 的節目。過去電視媒體改革的論述主要目標是建立公共電視,但是卻缺乏對公共電視的應 有內容加以論述。這也就意味著,媒體改革論述還沒有和其他基進邊緣社運結合;這是危 險的,因為這表示媒體改革論述很有可能會和其他論述接合或被其他力量挪用(例如中產 階級的品味或者社會淨化等等)。   媒體改革論述下的換照事件變成有打壓在野的疑慮,也說明了媒體改革論述甚至在最 基本的反對性格上也沒有確立。媒體改革的重點之一,當然應該是防範政府的可能壟斷, 因此無論在論述或改革的制度設計上都應該為反政府者保留一個絕對的空間;例如,在制 度上至少保留一個公共電視台由反政府者控制,其控制權則隨著執政黨的更換而更換。或 許因為這樣的訴求而會得不到執政黨對媒體改革的支持,但是在方向上,社會運動和一般 遊說團體是應該有所區別的。   另外,一個社會運動的媒體改革也必須批判地對待所謂的新聞學術專業,因為某些基 本專業原則往往會不加批判地否定像裸體報導新聞或八卦娛樂新聞等等。   從西方的文化戰爭可以看出來,像同性戀與墮胎這類起初看似非關政治的邊緣議題, 最終也可以被利用來緊縮反對的空間。而在「治理」的現象中,「人民」也會成為權力集 團(power block)的一部份:社會不再和國家區分對立,這也就是自由主義式反對政治 的終結,許多人民紛紛主動參與到國家權力中去限制社會自由,特別是使社會空間充滿法 律與密佈法規(如網路開始分級、被監視等等),也就是日常社會生活的「法制化」( juridification)。   在這種人民已經終結(the end of people)的情況下,高舉「以人民之名」的改革 也不能再有說服力了。由於社會不再與國家對抗,所以反對性質的社會運動的立足點也不 再是「社會」,社會運動的反對立足點轉為被社會排斥的空間(社會排斥則隨著不同時刻 而變化,過去被排斥的弱勢人民也可能會被收編進入新的權力集團),因此,社運認同的 對象須是被社會排斥的non-people(非人/非人民),也就是不被當作人看待的、不構成 「人民」的、沒有公民資格的、次等人的,例如樂生院民、楊儒門與(「法制化」所產生 的)罪犯、外勞、叛國、變態、cyborg或克隆等等。一言以敝之,non-people的典型想像 是被妖魔化的與超越人性界限的。總之,關於當前媒體改革與新聞局換照事件的評估,恐 怕還需要涉及對社會的進一步分析。 註:文中關於「人民的終結」說法參考了何春蕤「Is Global Governance Bad for Asian Queers?」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