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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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戳穿「信用卡循環利率不會造成利滾利」的鬼話
時間Mon Feb 27 18:28:54 2006
戳穿「信用卡循環利率不會造成利滾利」的鬼話
■苦勞論壇2006/02/27
◎作者:陳敏澤
這兩年信用卡債的問題逐漸浮現,近日來更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前幾天聯合報刊出
卡奴「美珍」小姐的案例,以信用卡借貸280萬元,十年間還了600萬,卻仍餘下500萬的
卡債。該報導並引述銀行從業人員對此案例的看法,轉載如下: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卡奴美珍的故事,昨天讓很多發卡銀行留下大問號。中信
銀副董事長羅聯福說,若已還六百萬元,除非再借,否則不可能會留下五百萬元債務。
根據銀行業者試算,如果美珍10年前借了280萬元,依最高循環利率20%、每期只還最
低應繳金額3%計算,還了十年後,總共可償還272萬5365元,只剩下7萬4多元沒有還清,
而支付的利息總共也只有151萬多元。(聯合報2006/2/24,A5版)
銀行副董說美珍除了那280萬之外,一定另有借款;果真是這樣嗎?就讓我們來算算
看。
設定信用卡循環利率為每年20%,換算成每期(一個月為一期)的利率為1.531%;借
款本金280萬,每期繳交3%的最低應繳金額,則每期繳款後的當期負債餘額如下:
當期負債餘額 = 前期負債餘額 ×(1+1.531%)×(1-3%)
以此推導出的公式註1,算出繳款十年後,剩餘債款為44萬餘元;已支付的款項為458
萬餘元,其中利息的部份為223萬。前述報導中銀行從業人員提供的數字雖與計算結果有
差異,還不能稱為離譜。
然而以上計算結果就證明美珍在說謊、借了不只280萬嗎?並非如此。前述計算的先
決條件是「沒有以卡養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佔債款的3%,高於每月1.531%的貸款利率
,所以不會產生利滾利的情形。不過請注意一點,280萬的貸款,第一期的3%最低繳款金
額即為8萬4000元!第一年最低應還款總額為91萬餘元,平均每月須還款7萬6000餘元!但
是,通常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可支付7、8萬貸款的人,也不需要去用到信用卡來借錢了;他
必然有足夠的信用條件申請利率較低的信貸或其他類型貸款,或有房屋可抵押貸款。換句
話說,3%的最低應繳款從比率上看來雖低,但當債款為280萬元時,照樣讓人付不出來。
此時卡債當事人能想到的辦法就只有「以卡養卡」了,而這便是卡債地獄的開始。
一旦採用以卡養卡的方式償債,利息累積的速度就完全不一樣了。假設美珍付不出第
一年每月7、8萬的最低應繳款,於是另辦新卡來支付這些款項,而且每月只繳交新辦卡的
最低應繳金額,那麼她的第一筆應繳款立刻降到2500元,且第一年總還款也只需14萬餘元
註2。不過這樣搞個一年下來,新卡上累積的債務將達到84萬餘元,若以每張卡的信用額
度為25至30萬來估算,至少要爆掉三張卡。這些新增債務滾入本金,衍生的3%最低應繳款
較先前的7、8萬更多,更繳不出來,於是再另辦新卡,重複以卡養卡的過程。以上述模式
操作的結果,每年債務將以約12%的幅度複利成長;五年下來,雖然還了94萬餘元,但累
積債款也已達到496萬餘元。
最初280萬的信用卡貸款,以卡養卡了五年,少說也得刷爆二十幾張卡;到了這個地
步,大概也已經無法再辦到新卡,於是問題爆發。將近500萬的債務,3%的最低應繳款變
成15萬。就算硬著頭皮拼命工作,每個月固定繳7萬元,剩下繳不出的8萬卻將滾入本金,
以每年20%的複利成長註3。這樣五年後會如何?每月繳7萬元,五年便是420萬,連同前五
年以卡養卡時期繳的94萬,十年來一共還了銀行近520萬;然而債務剩多少?536萬!比五
年前更多!那這樣要多久才能還完?答案是永遠還不完!因為還款速度比不上利滾利的速
度。若每月固定繳款8萬,也要繳個15年才能清償債務;連同前5年的以卡養卡,20年下來
一共還給銀行1500多萬,扣掉當初借的280萬,足足可讓銀行賺進一幢千萬豪宅!當然,
前提是那位卡奴可以撐那麼久。
從以上的計算可以得知,像美珍那樣,信用卡借款280萬,十年間還了600萬,卻還剩
下500萬債務,可說毫不令人意外;而這些計算也不需要什麼高深數學、複雜軟體,只要
高中畢業程度,再加上Microsoft Excel試算表的協助即可。前述新聞報導中那些說不可
能、留下大問號的銀行從業人員,若非過分愚蠢,便是蓄意以簡化問題的方式誤導大眾。
在各個報導中也常見到銀行拒絕與還款能力不足的卡奴協商;大家往往覺得奇怪,銀行這
樣把人逼死有什麼好處呢?不過,用前面的數據再稍微估算一下即可了解:如果十位欠債
五百萬的卡奴,其中有5位每月固定可還8萬元,那麼15年後欠款繳清,銀行共可收得7000
多萬;剩下那五位就算都去自殺了,最多也不過損失2500萬,得失兩相比較之下,又何必
浪費時間去理會那些無力償債的輸家呢?
卡債和一般貸款還款方式最大的不同,便是一般貸款有固定期限、償還的金額每期相
同,不致於有初期負擔過大的情形;而信用卡固定的3%最低應繳款,乃是沒有期限,但是
初期負擔大,愈到後來負擔愈輕。然而若信用卡債金額高,一旦初期無法完全繳清每期最
低應繳款,以每年20%的高循環利率而言,很容易就形成利滾利的狀況。記得先前有政府
財經部門官員回應社會上要求降低信用卡循環利率的呼聲,說是因為3%的最低應繳款高於
每月循環利率,不會造成利滾利,所以沒必要降低信用卡利率…等等,根本是不顧人民死
活的鬼話。
卡奴問題的產生,除了信用卡循環利率過高之外,沒有個人破產法、銀行發卡浮濫加
上政府放任等皆是成因;而這些等同於政府與銀行共同佈下的陷阱,以金錢消費為餌,捕
捉人民為奴。資本主義的社會是吃人的社會;現在銀行是老虎,政府是虎倀。弱勢者面對
這樣惡劣的環境,要坐以待斃,還是起來反抗,都是自由意志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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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註1:固定月繳3%最低應繳款的情形下,負債餘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設本金為A,每月為一期,信用卡月利率為r,最低應繳款為負債餘額的3%,第n期的負債
餘額為D(n),第n期應繳款金額P(n),第n期累計總繳款金額S(n),則
D(n) = A × (1-0.03)^n × (1+r)^(n-1)
P(n) = D(n-1) × 0.03 = A × (1-0.03)^(n-1) × (1+r)^(n-2) × 0.03
S(n) = A × 0.03 × {1+[0.97-0.97^n × (1+r)^(n-1)] ÷ (0.03-0.97 ×r)}
以本金A=280萬,r=0.01531代入上式,第十年結束(n=120)時,負債餘額 D(120) =
44.2萬,總繳款金額S(120) = 458.8萬。
註2:以卡養卡的情形下,設新卡的新增負債餘額為D'(n),第n期實際繳款金額P'(n),第
n期累計實際總繳款金額S'(n),總負債餘額為Dt(n),則
D'(n) = P(n)+D'(n-1) × (1+r-0.03),n = 2, 3, … n,D'(1) = P(1)
Dt(n) = D(n)+D'(n)
P'(n) = D'(n-1) × 0.03,P'(1) = 0
S'(n) = SUM(P'(1):P'(n))
其中D(n),P(n)的定義見註1。
上列關係式用Microsoft Excel試算表計算,得出第一年結束(n=12)時,新增負債餘額
D'(12) = 84.1萬,總負債餘額Dt(12) = 313.8萬,實際總繳款S'(12) = 14.8萬。假設一
年後新卡刷爆,再次申辦新卡來養前債,則本金A改以313.8萬(第一年結束之總負債Dt)
,n重新由1開始,代入註1及上列公式來計算第二年的負債。第三、四、五年以相同模式
計算,所得結果如下表。
年期 第一年末 第二年末 第三年末 第四年末 第五年末
年新增負債D'(萬元) 84.1 94.3 105.7 118.4 134.4
累計總負債Dt(萬元) 313.8 351.6 394.0 441.5 496.4
累計已還款(萬元) 14.8 31.5 50.1 71.0 94.6
註3:無法以卡養卡後,每月繳交固定金額m(低於3%最低應繳款)償還債款,則第n期負
債餘額 D(N) = (A-m-m÷r) × (1+r)^(N-1)+m÷r其中A為本金,r為信用卡月利率
;N為開始以固定金額繳款的期數。此時A為496.4萬(前五年以卡養卡的累積債務),r仍
為0.01531;假設每期還款m = 7萬,借款十年後N= 60(第六年第一個月時N=1), 代入
上式得D(60) = 536.1萬,且N愈大,D(N)愈大,即永遠還不完。假設m = 8萬,代入上式
可求解得N=183時D(N)為0,亦即每月固定繳款8萬,經過15年又3個月後,方可清償所有債
務;此時連同最初5年以卡養卡時期,總共還款近1560萬。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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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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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推 midstrong:銀行也是要負擔這種無抵押貸款的風險,說吃人好像太過了 02/27 22:45
→ jinyang:agree 02/28 00:06
推 dejen:有趣的是,銀行真正承擔的方顯示什麼? 02/28 00:35
→ dejen:銀行真正承擔的風險是什麼? 02/28 00:36
推 dejen:從前面的例子 02/28 00:39
→ dejen:每個貸款戶貸300萬 02/28 00:40
→ dejen:雖然以卡養卡債務累積,但銀行支出的風險就這300萬 02/28 00:40
→ dejen:卡養卡只是本金在不同的銀行間流轉 02/28 00:41
→ dejen:可是卻是高利的報酬,也就是在重利罪的邊緣 02/28 00:42
→ dejen:銀行真正的風險,是在整體社會信用過度擴張的泡沫崩潰 02/28 00:43
→ dejen:但是銀行老闆不是走人,就是政府(納稅人)出錢處理壞帳 02/28 00:43
→ dejen:所謂金融改革不是如此?又哪家銀行老闆真虧了錢承擔了風險? 02/28 00:45
推 midstrong:問題在於以卡養卡除非是銀行主動欺騙消費者要求或鼓勵 02/28 13:27
→ midstrong:他們去以卡養卡,否則單就單一銀行與消費者之間,銀行負擔 02/28 13:28
→ midstrong:的風險就是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時至今日,任意擴張這種 02/28 13:28
→ midstrong:個人無擔保金融的銀行也吃到苦頭,像是壞帳比率提高,只是 02/28 13:29
→ midstrong:銀行還有別的方法打消壞帳,消費者沒有別的方法.要說不公 02/28 13:30
→ midstrong:平,應該是兩邊抵銷風險的工具不平等.至於利息甚麼的,當 02/28 13:31
→ midstrong:初借錢的時候不就知道嗎? 02/28 13:31
推 dejen:去地下錢莊借錢的人又有哪個不知道重利呢? 02/28 19:07
→ midstrong:所以現在政府跟這些卡奴的動作只是讓以後更多人向地下錢 02/28 19:43
→ midstrong:莊借錢而已.他們用的風險管理手段就是訴諸媒體跟一些奇 02/28 19:44
→ midstrong:怪的方法,但是這樣讓合法的銀行減縮所有的小額無擔保貸 02/28 19:45
→ midstrong:款就是對所有人有利嗎?就像這位案例的主角,如果當初不是 02/28 19:46
→ midstrong:銀行借錢,他的親人不就是死路一條?最後好像變成銀行是壞 02/28 19:47
→ midstrong:人,如果當除沒有信用卡,他不也是只能向地下錢莊借錢,而 02/28 19:47
→ midstrong:且連拖都沒得拖,不還就被抓去段斷手斷腳吧? 02/28 19:48
推 dejen:為什麼不是銀行就是地下錢莊? 02/28 20:08
→ dejen:難道就只有兩種選擇? 02/28 20:09
→ dejen:就如同前文法院對利息的調整,或是關於重利罪的修正 02/28 20:09
→ dejen:都可以是處理問題方法 02/28 20:10
→ dejen:換句話說,政府可做的該做的很多 02/28 20:12
→ dejen:不是兩手一攤要人民在銀行與地下錢莊間做選擇了事 02/28 20:12
推 dejen:至於案例本身,還牽涉到國家福利與醫療制度的問題 02/28 20:20
→ dejen:換言之,在什麼樣的制度下一定要起無法負擔的債務來挽救生命 02/28 20:21
→ dejen:這本身就是很有趣的社會問題了 02/28 20:22
推 midstrong:所以案例主角為甚麼要選擇用信用卡借錢,事實中看不到.沒 02/28 21:17
→ midstrong:有親友嗎?有房子不去抵押?不想用擔保又要借錢,這個社會 02/28 21:17
→ midstrong:我想得到的只有銀行跟地下錢莊.兩害相權取其輕,致至少 02/28 21:18
→ midstrong:銀行還是法律可以管轄.而且本來是私人之間的事情,為甚麼 02/28 21:19
→ midstrong:一定要政府做甚麼事情?20%的利息真的是重重利嗎? 02/28 21:20
→ midstrong:扣掉銀行的授信成本跟他的風險,銀行真正賺的有多少? 02/28 21:21
→ midstrong:拿保險來看,出險機率高的人本來就該負擔比較高的保費 02/28 21:21
推 MrSuLST:20%在過去可能不算但是在現在連18%都被喊不公不義下存款利 03/02 02:05
→ MrSuLST:率在0.x%-2.x%間徘徊下5%法定利率跟20%都有檢討必要 03/02 02:06
→ MrSuLST:至於銀行賺不賺?賠的有國家出錢填,賺的會多繳給國庫嗎? 03/02 02:07
→ midstrong:所以我覺得政府對銀行業管太多,不管是正面或負面的. 03/02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