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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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借腹生子不合法 契約無效
時間Thu Apr 20 21:27:10 2006
2006.04.19 中國時報
借腹生子不合法 契約無效
馬瑞君/特稿
從創下高收視率的花系列連續劇「太陽花」,到刑事鑑識主題的外國影集「CSI犯
罪現場」第六季,多年來,「借腹生子」都是歷久不衰的熱門議題。問題就出在借腹生子
並未合法化,即便簽訂再詳盡的合約,都未具備效力,小孩的監護權往往成為糾紛爆發的
主因。
在「太陽花」中,原本同意借腹生子的花樣女子,在生下小孩後對孩子產生母親的情
愫,甚至想取而代之成為小孩的「正牌母親」,是該劇的最大賣點。
而在「CSI犯罪現場」中,卻演變成是「聖母瑪麗亞」懷孕,宗教團體認為被遺棄
的受精卵也是生命,自行找了經篩選的處女「瑪麗亞」懷孕,但是原本已經同意捐贈受精
卵的母親反悔想要回孩子,悲劇於是發生。
不論事件的差異性,問題的癥結點仍出在小孩的監護權上,出卵子的母體、出借子宮
培育受精卵長大的母體,到底誰才是母親?由於意見兩極,無法歸納出結論,甚至還涉及
宗教、家庭權的問題,借腹生子只能在檯面下暗自進行。
為了規避借腹生子引發的問題,想要借腹生子的當事人事前總要想一番周詳的計畫,
詳列在契約中,言明在關係結束後,就可以「銀貨兩訖」各不相干。可是,生下的小孩不
是一個沒有生命的貨物,可以買賣完成不帶一絲留戀,問題於是發生。
由於借腹生子的行為並不合法,所簽訂的契約當然不具備正當性;即使以傳宗接代、
用借腹生子來作為婚外情的有力藉口,但仍無法規避並非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約定的家庭成
員份子;也無法依契約內容來躲避妨害家庭罪的刑責,更難以避免的是生下孩子的母親爭
取監護權的風險性。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3+11200604190005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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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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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133.122
→ dejen:記者把幾種代孕的態樣混在一起談 04/20 21:27
→ dejen:結果是結論有點不知所云..... 04/20 21:28
推 pardonme:你要體諒人家,沒有這種專業訓練咩... 04/20 23:10
推 kikimiss:這個可以借我用ㄟ..哈哈..好新聞阿 04/23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