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網購標錯價 業者仍應出貨
記者黃朗倩/台北報導
網路購物平台出現標錯價格,造成網友奔相走告,訂單瞬間爆量的案例接連出現,從今年
2月到現在出現約10多件,消基會上午針對類似事件召開記者會表示,在網友已經信賴網
路交易契約,就應該是契約成立,網路業者不應該置之不理。
消基會上午邀請「卡神」楊蕙如為消費者代表現身說法,楊蕙如整理近來網路購物平台出
現標錯價的案例,從2月的台糖蜆精到最近統一購物商城等,大約有12件左右,其中網路
家庭PChome Online出錯比率最高,約有10件。依楊蕙如經驗,網路家庭對於價格出錯不
出貨的處理方式也最為粗糙。
由於網路購物平台標錯價格,只要有網友發現後,就會奔相走告,造成瞬間爆量。楊蕙如
認為,商家其實在價格確認前有多重把關管道,最重要還有數量的把關,價格發生錯誤,
若商品數量有控管,就能夠使商家出錯損失降到最低。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購物平台業者在定型契約中納入「保有出貨與否權利」,並不
符合誠信原則,有失公平,依照消保法第12條第一項規定應屬無效規定,業者不應該拿著
契約對於消費者權益置之不顧。消費者在網路購物平台訂貨,只要商品價格同意,完成付
款動作,契約就應該成立,即有權向出賣人請求依約履行。換句話說,標錯價格之後,只
要消費者下單,仍應照標錯的價格出貨。
【2006/04/2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LIFE/LIF1/32774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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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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