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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sgod (火星‧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時間: Wed May 3 05:04:56 2006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記者張幼芳/台北報導】
城邦文化事業申請好人卡、囧rz為商標,引發網友反彈,昨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特別公告
聲明,類似城邦這樣的申請案不會過關。
智慧財產局指出,商標最主要的構成要件就在「具識別性」,網路常用語因人人使用,不
具區別商品或來源功能,申請人單獨以該等文字、圖形、符號作為商標圖樣申請註冊,無
法獲准。
智財局表示,若是以通用的文字、圖形或符號,結合其他圖文申請註冊,即使整體圖樣具
有識別性,仍必須依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聲明不專用,才可能獲准註冊。
智財局表示,目前共有三家公司申請含有Orz圖案商標,其中樹達更在去年十一月通過註冊
,但他們的orz設計各不相同,就算另兩家公司精碟、元鈦也通過商標註冊,「orz」也不
會成為專用。
好人卡賣家 台大不懲處
【記者喻文玟、張幼芳╱台北報導】台大碩士生徐丞志涉及利用學術資源牟利,販賣好人
卡,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校方昨天約談後,已口頭申誡,不會將徐丞志提報到獎懲委員
會。校方同時也要求台大PTT實業坊BBS站提出自我管理機制。
【2006/05/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291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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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是一切動物中只有人才能夠享有的特權。人是從錯誤中得到真理的!
如果你不犯十四處錯誤,那你就得不到一個真理。可是我們沒有本領發表錯誤的意見!
發表自己的錯誤意見,比講述別人的一個真理更有意義:在第一種情況下,你才是一個人
在第二種情況下,你不過是隻鸚鵡!真理不會躲開妳,但生命卻可以被囚禁………
現在我們正幹些什麼呢?" --《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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