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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marsgod (火星‧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時間: Wed May 3 05:04:56 2006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記者張幼芳/台北報導】 城邦文化事業申請好人卡、囧rz為商標,引發網友反彈,昨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特別公告 聲明,類似城邦這樣的申請案不會過關。 智慧財產局指出,商標最主要的構成要件就在「具識別性」,網路常用語因人人使用,不 具區別商品或來源功能,申請人單獨以該等文字、圖形、符號作為商標圖樣申請註冊,無 法獲准。 智財局表示,若是以通用的文字、圖形或符號,結合其他圖文申請註冊,即使整體圖樣具 有識別性,仍必須依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聲明不專用,才可能獲准註冊。 智財局表示,目前共有三家公司申請含有Orz圖案商標,其中樹達更在去年十一月通過註冊 ,但他們的orz設計各不相同,就算另兩家公司精碟、元鈦也通過商標註冊,「orz」也不 會成為專用。 好人卡賣家 台大不懲處 【記者喻文玟、張幼芳╱台北報導】台大碩士生徐丞志涉及利用學術資源牟利,販賣好人 卡,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校方昨天約談後,已口頭申誡,不會將徐丞志提報到獎懲委員 會。校方同時也要求台大PTT實業坊BBS站提出自我管理機制。 【2006/05/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291468.shtml -- "胡說是一切動物中只有人才能夠享有的特權。人是從錯誤中得到真理的! 如果你不犯十四處錯誤,那你就得不到一個真理。可是我們沒有本領發表錯誤的意見! 發表自己的錯誤意見,比講述別人的一個真理更有意義:在第一種情況下,你才是一個人 在第二種情況下,你不過是隻鸚鵡!真理不會躲開妳,但生命卻可以被囚禁……… 現在我們正幹些什麼呢?" --《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1.1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8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