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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吳姐的訊息 <(_ _)>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7&nid=41361.00 《 健保 》 門前藥局將成絕響 健保一年可節省十六億 法源編輯室 / 2006-06-08 -------------------------------------------------------------------------------- 遭人詬病浪費健保的「門前藥局」將成絕響,中央健保局預計自今(九十五)年七月起, 將要取消釋出處方箋費,以免醫師暗地成立「門前藥局」,再故意釋出處方箋,讓病人到 「門前藥局」找人頭藥師配藥,賺取額外健保費用。有鑑於我國健保制度實施「醫、藥分 業」政策衍生「門前藥局」弊端,嚴重浪費健保資源,法務部基於政府反浪費之理念,已 責成政風機構研擬改善措施,各地檢署展開全面清查。 各地檢署清查後發現「門前藥局」有三種型式,第一種為診所醫師投資經營藥局,再聘請 藥師掛名負責人或為聯合負責人,於診所內另開設獨立藥局營業。第二種是藥局實際負責 人為藥師,經與一家或多家診所談妥條件後,專門承接特約診所醫師所釋出之處方箋。第 三種則由診所靠行至醫師所經營之藥局。 法務部表示「門前藥局」產生不少弊端,社區健保藥局缺乏合法專業執業生存空間時,利 之所驅,造成禁藥流通管制缺口。據估計,目前每三家健保藥局中,即有一家是「門前藥 局」,由基層診所釋出之處方箋,大約流入「門前藥局」,形同從左手開出處方箋,再從 右手接受處方箋,顯示處方箋之釋出,係假象一場,此行為涉及刑法第210條、第33 9條偽造文書、詐領健保費用,形成醫師與藥師聯合詐騙健保給付之共犯結構。 此外,衛生署實施「醫、藥分業」政策,係建立醫藥專業分工合作與利益迴避執業型態, 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減少、避免藥物傷害,「門前藥局」之產生,反增加藥害事件,間 接衍生該政策施行之危機。又因「門前藥局」之「假性獨立」,基層診所僱用之藥師,係 藥局名義負責人,如此,診所負責醫師不但免支出「勞退準備金」,亦可避免將來因調劑 用藥糾紛所衍生之連帶賠償責任,並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各診所均將龐大藥費所得將移 往「門前藥局」申報,衍生出醫師族群另類逃漏稅手段。 「門前藥局」問題由來已久,健保局也注意到這現象,並於去年發布中央健康保險局94 年11月22日健保審字第0940034614號函公告「診所不合理處方釋出型態」 不予支付指標予以監控,但該指標排除經公證為負責藥事人員出資經營之藥局。根據前述 指標,若診所交付藥局處方超過九百件,同時,藥局調劑該診所處方案件佔該診所釋出處 方件數比率大於百分之七十,而且藥局調劑該診所處方案件佔藥局調劑件數比率大於百分 之七十,即屬不合理處方釋出型態之診所,交付調劑增加之診察費將不予支付 。 據統計,全台約有一千零六十一家疑似為「門前藥局」,這些門前藥局更有偽裝成獨立社 區藥局。由基層診所將處方箋釋出予這些所謂「獨資」門前藥局,每張處方箋將可多獲健 保補助「處方釋出費」及「藥事服務費」共四十九元,粗估由基層診所每年釋出之處方箋 達四千五百萬張,其中約有百分之九十五流入這些「門前藥局」,經統計每年造成十六億 元的健保浪費。 健保局與醫、藥界協商後,六日初步決議,在取消醫師釋出處方箋的費用同時,也同步將 診所醫師自聘藥師的調劑費用,由二十一元調高為二十八元,預計六月底健保給付協定會 議通過後,訂於七月一日正式實施。法務部目前已責成政風機構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提供 健保機關參考,政風單位將從健保機關內部進行專案稽核,主動發掘弊端,以期打擊不法 ,有效遏止健保浪費。至於已涉不法之藥局若在六月三十日前,主動向健保局繳回一至四 月溢領的「釋出處方箋診察費」和「藥事服務費」,並撤銷獨資藥局的認證,檢察官將對 涉案人員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及第253條之1第1項等規定,依職權不起訴或為緩 起訴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0.73 ※ 編輯: asayan19 來自: 61.31.100.73 (06/0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