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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制周六上路 超速60重罰8000起跳 http://tw.news.yahoo.com/060625/15/3a85c.html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周六上路,超過速限六十公里以上將 加重處罰,罰款從八千元起跳;行駛高速公路占用內側車道重罰六千元, 並取消違規罰款得易處吊扣牌照或駕照等規定。 考量交通違規罰款可能增加民眾經濟負擔,新制增訂分期繳納的規定 ,只要敘明經濟狀況有問題,或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重大財 產損失,就可分期繳納罰款。 高速公路超速罰款將打破單一金額的做法,超速愈多罰得愈重,以小 型車為例,超速廿公里以下依現行規定罰三千元,廿公里以上、四十公里 以下改罰三千五百元,四十公里以上、六十公里以下罰五千元,大型車超 速罰款又比小型車重。 新制也增訂「飆車條款」,駕駛人如果時速超過速限六十公里以上, 罰款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不過交通部為防止民眾飆車,要求裁罰時,罰 款一律從八千元起跳。 新制規定,固定測速照相地點須上網公告,高、快速道路須在測速照 相前三百公尺處豎立警示牌,一般道路是一百公尺前,不再禁止裝測速雷 達感應器。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指出,這次修法增刪條文高達七十五條, 七月一日實施後,現有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和西濱快速公路都納入高速 公路管制範圍,違規罰款大幅提高;發生事故,駕駛若見無人死傷,就逕 行開車離去,視同逃逸,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未適當處理也將罰一千元 以上、三千元以下。 尹承蓬表示,這次修法特別針對營業大客車增訂「九份條款」,因為 前年香港(新聞、網站)旅行團在九份發生大車禍,事後查出遊覽車司機酒 後開車,未來遊覽車、巿區公車、國道和地方客運駕駛酒後肇事,一律吊 銷駕照,禁止執業。 除了重懲,也有利多訊息,包括超速未逾十公里、忘記帶行、駕照、 凌晨零到六時違規停車等微罪將不處罰,紅燈右轉罰款從一千八百元以上 、五千四百元以下,調降為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及有條件放寬 終生不得考照規定。 ---------------------------------------------------------------- 最後一段似乎與高小姐傳給大家的檔案說法不同 僅供高小姐參考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