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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轉投資瞞天過海 恐被駁回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為了避免金融機構整併過程有不公平的競爭,金管會昨(3)日表示,金控公司如果先透 過旗下銀行、保險子公司進行財務性投資,再轉到金控作為轉投資的持股,意圖隱暪金控 轉投資企圖,金管會將考慮予以駁回。 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表示,如果金控本來就想要轉投資,卻先透過旗下銀行、保險業做財 務性投資,可能有意隱瞞轉投資的意圖。銀行、保險業都是誠信的行業,如果自己都不誠 信,金管會難免會不放心,金控申請轉投資時,就會特別考慮這一點。 金控的兩大業務就是轉投資及管理旗下子公司,根據金控法的規定,金控不能做財務性投 資。不過,過去曾有金控先透過旗下子公司先布局,等到時機成熟後,再將持股轉到金控 ,變成金控的轉投資。例如中信金透過銀行海外分行先購買兆豐金股票,等到金管會核准 其轉投資兆豐金後,再由中信金買進這些股票。 張秀蓮表示,銀行、保險業做財務性投資是為了賺取收益,但金控轉投資,則是以取得經 營權為最終的目的,兩者並不相同。 張秀蓮表示,如果金控對某一金融機構有興趣,何不一開始就申請轉投資?目前金管會已 將金控轉投資的持股門檻從25%大幅降低到5%,轉投資的難度已大為降低。 過去中信集團曾透過中國人壽的保險業資金,取得開發金的股票,之後中信集團再進一步 取得開發金的經營權。目前也有多家金控透過旗下保險公司財務投資其他金融機構,不免 讓人聯想到可能是為金控未來併購先行布局。 上周五召開的經續會財金小組座談會時,合庫董事長陳沖即建議,保險業資金投資金融相 關事業,及投資有價證券,應該合併計算。 張秀蓮說,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的保險法修正案,已將上述規定納入條文內。未來保險 業不能再以財務投資之名,行轉投資之實,也不能再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監事。 【2006/07/0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3388200.shtml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 編輯: dejen 來自: 140.114.133.122 (07/0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