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xtal (爬不出谷底的低潮男...)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討論] 墾丁之行最新消息...
時間Tue Jul 4 17:48:33 2006
Dear all:
經過了漫長的等待,好像也沒什麼太多的進展,不去的還是不去
原本要去的呢....也變不去了...唉~~~
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訂房的時間點是在於原本有10個人要去的時候訂房的
不然就在炎熱的暑假中哪能在墾丁訂到房呢...
所以..當時我們訂了兩間房
費用為38946元...兩個晚上
但是現在基於人數過少...大概只剩下7個人(註一)
怕大家費用負擔過高...
所以我跟飯店爐了很久..他們肯讓我們退掉一間房(註二)...
不過必須要扣10%的違約金..
所以個人認為...原本說要去後來卻又不去的同學
必須要負擔那10%的手續費
大約為2000元
至於其他的要去的同學...大家就擠一間房吧...
加床及早餐的價金我沒聽錯的話兩天是1420元...附小床及早餐...
大家到時候再把錢一起平均分擔吧...
大概估計一下
2500(住宿)+ 2000的雜用...(多退少補)
7/6民訴的時候交給千雅吧...因為是他刷卡付房錢的..
報告完畢!!!
註1:目前要參加的人員有林鉅富、陳炳忠、黃發宙、廖學能、高千雅、蘇伯榮
還有莊紘愷...要報名的還有最後兩天的機會...要就要快喔!
註2:根據飯店規定...7天前可以退房;而3-7天只能訂房日期延後
我是昨天確定詩璇po版說不去後打電話去退房的...
實際上只能將訂房往後延...
但是透過我裝窮戰術後,他讓我們可退房,但根據規定必須扣10%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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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62.200
推 NooNoo:我會負擔應負的責任 不過我男友"從來沒有"說過他要去 07/04 17:53
→ NooNoo:我非常確定這件事...所以我只負擔我一個人的部份...... 07/04 17:54
推 NooNoo:大概就是這樣吧...那就祝大家玩得愉快囉~~ 07/04 17:58
推 gracekao:原po以後請小心 人家有跟你說男朋友要去嗎 07/05 23:50
→ gracekao:怎麼算人數的 把同學的男朋友也加上去了 07/05 23:52
推 NooNoo:因為"我家男人可以跟嗎??"這句話... 07/06 00:26
→ NooNoo:他只是一個問句...... 07/06 00:28
推 NooNoo:我一直以為會再確認QQ也完全沒想到這封信會被以為是兩個人 07/06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