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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在哪邊找到的,給大家參考,互相交流一下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刑法實例演習暑假作業 任課教授:黃榮堅 某甲持有外型酷似真槍之黑色玩具手槍一把,某日有友人某乙及某丙來探訪, 某甲即向某乙及某丙表示,可以帶著手槍向某甲以前的雇主某丁要一些錢花用, 乙丙二人不好意思違逆,遂由某丙駕駛其自用小客車載著某甲及某乙前往某丁之養豬場。 至養豬場後,某丙即因其他友人電召而先行離去。某甲則帶著某乙向某丁恫稱, 乙丙二人為死刑犯,要某丁拿出一百萬元供二人作為跑路費。 某乙在現場,未置可否。某丁對某甲之要求予以婉拒,某甲忽然從腰際取出玩具手槍, 並當場拉開玩具手槍之滑套,向某丁咆哮稱:「沒錢就將賓士車拿去典當!」 某丁只好同意開賓士車去典借現金,並開車載著甲乙二人前往屏東市某當鋪借錢。 於車輛行駛中,某甲一路與某丁討價還價,並頻頻回頭詢問某乙之意見, 某乙則虛應故事用點頭表示同意,最後某甲同意將金額降為十五萬元。 到達當鋪後由某甲陪同某丁進入當鋪,某乙因心中不安萌生退意,於到達該當鋪後, 即至當鋪旁超商電召某丙前往載其離開。某甲於當鋪尚未取得款項時, 即為循線而來之警察所逮捕。 甲乙丙三人刑事責任如何? 注意事項: 1. 報告字數在五千字以上,電腦文書處理。 2. 必須附詳細註解。 以下略. -- 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都是讀書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