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翻到一個期末考題,是94年一月的,這個比較新.
期末考(四選三)
1. 甲、丙因不滿政府,由丙負責開車載甲並運送瓦斯桶十支,
於某日晚上十點到達新竹火車站前計程車排班處,由甲以引燃
瓦斯筒爆炸,同歸於盡之方式抗議政府,甲以著手點火尚未成災時,
為民眾丁制服扭送警局,丙趁隙騎士先停放該處之機車逃逸,
嗣後甲被移送新竹地檢署,A檢察官得據何理由為羈押之聲請?
丁將甲制服並送警之行為,在刑事訴訟法如何評價?
2.承前題,B警察發現丙騎車逃跑,乃自後一路追捕,嗣於同日晚上十一點
見丙棄車瑞(陌生人)庚之住宅,問B得否搜索庚宅?
B逮捕丙後,可以搜丙?其範圍?
如B進入庚宅時,發現庚正施打海洛因,可否逮捕庚?
3.甲於警局及檢察官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不諱,問其"坦承犯行"之行為,
在刑事訴訟法上如何評價,又在何條件(情形)下始具備證據能力?
4.試說明傳聞法則與傳聞證據之意涵(或內容),並說明二者之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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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很重視傳聞法則 傳聞證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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