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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3.20
交通大執法 違規吃紅單 平均兩人分一張
黃如萍/台北報導
去年交通大執法,取締件數突破一千萬張,平均兩個人就收到一張罰單,民眾抱怨連
連。立法委員推動比照刑事訴訟法,建立緩起訴處分制度,九千元以下罰鍰,民眾得向主
管機關申請暫緩執行。
民國九十二年,基隆地區計程車司機因不滿交通警察亂開罰單,衝撞警察局,釀成悲
劇,交通罰單滿天飛的狀況引起重視,交通警察執勤不再以取締違規件數多寡為考績及獎
懲依據,取締件數驟降至一千萬張以下。
加重違規處罰 無助交通改善
交通部統計,去年我國交通違規件數再度超過一千萬張,平均每輛汽機車交通罰鍰新
台幣一千兩百多元。
日本人口約台灣的六倍,但二十多年來,交通違規取締最多的一年,也只開出一三八
五萬多張罰單,現在一年平均約八百萬張。
立委沈智慧等指出,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近十年來共四次重大修改,但每
次修法都以「處罰」為出發點,不斷加重違規處罰、增加罰鍰、延長吊扣吊銷駕照期間,
並拖吊委推民間等,前三年的交通違規取締件數雖然減少,無力繳納罰單的民眾卻越來越
多,逾期未繳交通罰單佔違規案件一成,約十萬件。
鑒於刑事訴訟法施行緩起訴處分制度以來,成效彰顯,有效降低法院案件負擔,也鼓
勵民眾自新,立委陳根德表示,法律應鼓勵用路人守法,給輕微違規的行為人自新機會,
才能讓民眾心服口服,也能減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立委提案修法 建立緩執行制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四十多名立委提案修改道交處罰條例,重點之一是,建立緩執行制
度,使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鍰,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暫緩執行,緩執行期間一年以上、兩年以
下。修法方向並包括,要求交通部成立訴願審議委員會,取代交通裁決所,延攬外部專家
及公正人士處理罰單申訴案件,准予民眾對訴願決定提出行政救濟,降低員警濫開罰單機
率。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70320000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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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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