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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職棒右眼被K 賠20萬、求償500萬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7.03.28 03:23 am 一名女球迷兩年多前買票看中華職棒總冠軍賽,卻被賽前練習的界外球擊中右眼,導致視 力幾乎喪失。她向法院打民事官司,要求中華職棒大聯盟、台北縣政府及兩球團連帶賠償 五百萬元。 黃姓女球迷目前是中興大學研究生。這起民事訴訟是中華職棒成立十八年以來,首次有球 迷因為被球砸傷而向球隊求償。對於這樁官司,中華職棒大聯盟委任律師黃虹霞指出,聯 盟有投保意外險,理賠廿萬元,但是家屬不滿意。 「一個眼睛只值廿萬?」黃姓女生的父親談到女兒被球砸傷後,聯盟的理賠金竟然只有廿 萬元,仍忿忿不平。 黃女父親強調,興訟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讓聯盟重視球場意外問題,保障球迷權益,因此不 會與聯盟和解。 這起意外發生在九十三年十一月,當時新莊棒球場進行中華職棒十五年總冠軍賽第四戰, 興農牛對戰統一獅。當時念輔仁大學的黃姓女學生,與同學相約提早到球場看球員練球, 一群人就坐在三壘方向內野區靠近外野的觀眾席。 一個界外球突然飛過來,不巧擊中黃姓女生右眼,送醫後雖然幸運保住眼球,但是右眼視 力已從原來的一點二降到零點二。她的父親說,雖然從外觀看眼球沒有異狀,但因為後遺 症影響常會頭痛,視力也幾乎消失,無法復原。 案發後,聯盟雖然透過法律顧問與保險公司找黃家談和解事宜,但因為黃家不滿聯盟處理 態度,加上賠償金與黃家期待落差極大,黃女即提出過失重傷害告訴,控告聯盟秘書長李 文彬與賽事部主任范寶生。 檢方認為球場與球票都有提醒觀眾應注意飛球,聯盟已經善盡管理之責,不予起訴。 但黃姓女生認為,聯盟、比賽兩個球團與球場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在這起意外中有管理 疏失責任,因此向板橋地院提出民事求償。 【2007/03/28 聯合報】 http://www.udn.com/2007/3/28/NEWS/NATIONAL/NAT2/3779532.shtml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