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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15/政治綜合 2007/03/29 儀式婚改登記婚 蘇揆喊卡 【蔡慧貞/台北報導】   法務部原本要將現行婚姻制度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但昨日行政院會審查「 民法」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修正案時,行政院長蘇貞昌擔心,「登記婚」與我國國情 相去太遠,恐怕衝擊很大,應多討論讓社會各界形成共識,不要等通過後再宣導,「請法 務部暫緩此案」。   法務部提出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的相關法律修正案,昨日在行政院會上引起 閣員熱烈討論。   具有深厚法律背景且曾任立委的高雄市副市長邱太三昨日指出,婚姻制度是否由儀式 婚改為登記婚,以前在立法院就有很多討論。當時立院曾討論,當一個男人劈腿和四個女 孩在一起,一個先上床、一個先生小孩、一個先舉行儀式、一個先結婚登記,到底那一個 才有合法婚姻關係?依現行台灣的法律是先舉行公開儀式者。   邱太三說,在立法院曾討論過一個議題,立委、民代們都要跑紅白帖、證婚,所以蠻 習慣儀式婚,且一般民俗結婚儀式和結婚登記,是分開兩天辦理,且常常相隔許久後才去 登記,甚至有人有公開結婚儀式,但始終未辦理登記,當然有時儀式婚很難認定,會有認 定爭議,但改由登記日做為認定婚姻的基準,這和民間看法有落差,當時立委比較上是維 護民間傳統習慣這一方。   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認為,登記婚並不否定儀式婚,生效日改為登記為準,其實不 影響民間習俗。   不過,邱太三也說,現在時下有很多愛情騙子,專門以結婚騙人的,或收一堆禮金就 人落跑,把新娘子丟下不管,像這種以結婚歛財,假結婚歛財,「若以登記制要如何處理 ?」真的要考慮民情。   陳美伶也提到,確實會有一些現實問題產生,像某位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明明有老婆 、有小孩,但就是不登記,讓外界誤認為他還是單身,且造成法律認定上的困難,若採登 記制,他就可算是單身狀態,所以還蠻麻煩的。   蘇揆聽取各方說法後指出,現行結婚登記和土地登記不同,土地買賣採登記制,有「 公示性」,大家可以公開閱覽,但戶籍謄本沒有公示性,不能公開閱覽,不能去查,兩者 不同,「現行結婚登記公示性不足」,民間習俗以結婚公開儀式做為習慣,法律要改變民 間習慣並不容易,與其法律通過兩年再落日條款,還不如在法未出門的階段就好好討論。   蘇貞昌說,結婚習俗這種事,要考慮整個社會的共識,不能只為了主管機關的作業方 便、或要方便爭執個案中的法官或政府機關認定,而將千百年間的民間習俗改變,尤其絕 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原來的儀式,大家應尊重習慣,沒有辦法用法律來強制,他裁示法務部 暫緩此案。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dejen:千百年的民間習俗? 03/30 22:21
NooNoo:千百年真的很好笑... 03/31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