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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 50601+112007060400065,00.html 學生票冒用情況嚴重,台北市交通局委由北市公車聯管中心制訂人工稽查標準作業流程( SOP),冒用學生身分搭公車者,除要處全票車資的50倍罰款外,還將以「詐欺」、「不當 得利」等罪名移送法辦。流程辦法預定2周內出爐。 交通局長羅孝賢指出,除從發卡源頭控管外,也將透過嚴格的人工稽查減少冒用情形。標 準流程將提供業者一致的稽查辦法,以減少爭議,凡無法當場出示學生身分證明者,一律 移送法辦。 當場未出示學生證 視同犯罪 他認為,為了和全票間區區的3元差額吃官司,雖可能判「微罪不舉」,但違法事實俱在, 冒用者貪的是納稅人的錢,盼由此產生嚇阻作用,提醒貪便宜者「勿以惡小而為之」。 市府去年3月通過「台北市優待學生搭乘聯營公車辦法」,冒用學生身分搭公車者,處全票 票價50倍罰款,即750元。但辦法公布年餘,因業者稽查意願不高,頂多只是要冒用者補投 了事,被罰50倍車資的案件迄今仍掛零。 據了解,公車實施單一費率前,學生票差額由業者自行吸收,當時稽查意願還高。學生票 差額補貼雖無法源依據,但後來議會決議,由交通局編列預算補貼,每年高達3、4億元, 由於「錢並非由業者出」,稽查成效愈來愈差。另,業者也反映,司機稽查不力,是擔心 遭乘客投訴,同時也會影響公司的評鑑績分等。 在職進修是學生?再作檢討 為減少學生票冒用,捷運車站自動售票機早已取消販售綠色學生悠遊卡,但民眾仍可憑學 生證到詢問窗口購票,各便利商店也都買得到學生悠遊卡。數位學生證則是防冒用的另一 管道,但目前使用數位學生證僅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大專、私校等仍不在北市府管理範圍 內。 另外,現在在職進修班、社區大學林立,已進入全民學習時代,交通局科長陳銘祥說,學 生身分仍以教育部的定義為標準,但上課證、進修證等皆不能視同為學生證。羅孝賢表示 ,在職進修享有學生票優待是否已違反學生票補貼「弱勢」的精神,各方不無疑慮,交通 局將再邀各相關單位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87.227 ※ 編輯: nengneng 來自: 140.114.133.123 (06/07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