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3 條 除依本法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
: 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
: 動員黨政機關推動公民投票連署不知道算不算?
『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顯然沒辦法函射到郵局蓋戳印吧。
難到說,『蓋個戳印』就是辦理或委託辦理?
: 第 52 條 行政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上、三年
: 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就行政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
: 郵局的作法是很粗糙的,就算要做宣導特別是有政治意涵的宣導
: 可以在各局窗口提供紀念戳,供人加蓋
: 可以印製含有戳記的信封販賣,
: 以上兩種作法,不侵害人民的表意自由,也可以順從政府的政策(姑且不論正確與否)
: 入聯或返聯公投基本上都是白痴政治人物搞出來的,今天台灣有人反對"參加"聯合國?
: 最大的問題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反對,在我國沒有2/3會員國支持
請問一下,「安全理會事」的職權為何,
「加入聯合國」和「安全理事會」的職權有何相關,
為何加入聯合國要安全理事會的同意?
: 而不在於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的共識
不少人認為關鍵在這一點,例如本所的黃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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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2.87.129
※ 編輯: yaudeh 來自: 210.202.87.129 (10/30 15:08)
※ 編輯: yaudeh 來自: 210.202.87.129 (10/30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