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ngneng:這個居民可以主張善意占有 民法第952條 找我去幫他打好了 11/01 14:22
我家門前政府的!過戶烏龍 進門年繳5千過路費
ETtoday 更新日期:2007/10/30 18:08 記者:記者黃啟洞、方思危/桃園報導
買房子如果產權過戶不清,真的很麻煩,在桃園中壢市民族路上的56棟國宅透天厝,是30
多年前由桃園縣政府興建出售,但最近這56戶人家卻接到通知,要被追繳土地使用補償費
,因為他們自家門口大約3坪大的土地,竟然到現在都還是屬於縣政府所有。
桃園中壢市民族路二段巷內,這裡的透天厝都是國宅,民國60年桃園縣政府興建出售,在
每戶住家門口和馬路之間,都留有大約3坪的空地,看起來沒有問題,但現在竟出現產權
爭議。
中壢市五權里里長戴雲榮說:「每一戶都有這個問題,這一條都是政府的地,只有二樓是
屋主的,這個買房子一定是算到這邊嘛,哪有怎麼可能說這個地方是政府的地?」
36年來如一日,進出家門口從沒有任何不妥,現在卻因為產權問題,導致民眾出入一定會
經過的土地,變成了違規佔用,政府催繳的土地使用補償費,更是直接寄上門。
記者問:「一整條現在都是政府的地?」一位居民說:「對對對,一年繳5000多元。」記
者問:「會不會覺得不合理?」這位居民說:「不合理啊!」
根據公告地價每坪1750元計算,一年就要繳5000多元,這額外支出民眾當然大呼不合理,
集結一起開會研商對策,要爭取私人權益。這起拖了36年才被發現的產權烏龍案,似乎凸
顯出公家機關的行政效能有潛藏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30/17/nayt.html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