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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門前政府的!過戶烏龍 進門年繳5千過路費 ETtoday 更新日期:2007/10/30 18:08 記者:記者黃啟洞、方思危/桃園報導 買房子如果產權過戶不清,真的很麻煩,在桃園中壢市民族路上的56棟國宅透天厝,是30 多年前由桃園縣政府興建出售,但最近這56戶人家卻接到通知,要被追繳土地使用補償費 ,因為他們自家門口大約3坪大的土地,竟然到現在都還是屬於縣政府所有。 桃園中壢市民族路二段巷內,這裡的透天厝都是國宅,民國60年桃園縣政府興建出售,在 每戶住家門口和馬路之間,都留有大約3坪的空地,看起來沒有問題,但現在竟出現產權 爭議。 中壢市五權里里長戴雲榮說:「每一戶都有這個問題,這一條都是政府的地,只有二樓是 屋主的,這個買房子一定是算到這邊嘛,哪有怎麼可能說這個地方是政府的地?」 36年來如一日,進出家門口從沒有任何不妥,現在卻因為產權問題,導致民眾出入一定會 經過的土地,變成了違規佔用,政府催繳的土地使用補償費,更是直接寄上門。 記者問:「一整條現在都是政府的地?」一位居民說:「對對對,一年繳5000多元。」記 者問:「會不會覺得不合理?」這位居民說:「不合理啊!」 根據公告地價每坪1750元計算,一年就要繳5000多元,這額外支出民眾當然大呼不合理, 集結一起開會研商對策,要爭取私人權益。這起拖了36年才被發現的產權烏龍案,似乎凸 顯出公家機關的行政效能有潛藏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30/17/nayt.html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02.30
nengneng:這個居民可以主張善意占有 民法第952條 找我去幫他打好了 11/01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