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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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收受鎮長稅 廖學廣二審無罪
時間Thu Nov 1 12:57:17 2007
收受鎮長稅 廖學廣二審無罪
華視 更新日期:2007/10/31 21:29
前立委廖學廣十七年前,在擔任台北縣汐止鎮長時,涉嫌對建築工地承造人收受鎮長稅,
一審依貪污罪被判刑十八年!不過二審出現大逆轉,高院更二審宣判,認定廖學廣徵收鎮
長稅,是拿來填補建商開發所造成的公共損失因此收錢不是於法無據,而且廖學廣也沒有
將鎮長稅中飽私囊,因此改判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記者陳美喬 葉子杰報導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31/69/nds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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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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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02.30
推 midstrong:我看成廖學能... 11/01 13:13
推 nengneng:貪污罪構成要件不符 應該是刑法第129條公務員違法剋扣罪 11/01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