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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SuLST (蘇同學)》之銘言: : ※ 引述《yaudeh (阿德)》之銘言: : : 這個爭點,是關於刑法的 : : 刑法第一堂,王老師教的「罪刑法定主義」還記得吧。 : : 所以恐怕不能如此恣意擴大解釋。 : 這跟罪刑法定並沒有太大關聯 : 而是法律解釋的問題 : 你用字義解釋(至少看起來是) : 我用立法解釋 我不認為刑法可以往不利人民的方向(有罪), 去臆測立法理由然後擴大超過文義來作解釋 : 共識與否不是訴諸權威 : 而是要看事實跟客觀資料 : 就算是十個權威學者說沒共識也比不上100個人民投共識票 : 況且黃老師可以代表多少民意? : 陳謝當時至少還是有民意基礎的立委 這哪有叫訴諸權威呀? 我想黃老師又不是王澤鑑,怎麼算得上權威。 舉學者是因為人家起碼在這各問題上,有過比較深入的思考過。 : 我想如果要指控中時斷句重組,舉證應該是你 : 況且你所舉跟陳謝言論內容也是風馬牛不相關.... : 只是你的臆測.... 至於舉民意,則有點Orz了 民意當然很重要, 但你的話又真的是代表民意嗎?又是陳謝的真意了嗎? 還是你在講鬼故事。 報章雜誌的報導真實性很低, 原則上是沒有證據能力的, 現在是你拿報紙報導當證據, 理當由你證明該報導的證據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9.13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