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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138148.shtml 濫發垃圾信 每封擬罰2000元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12.14 03:12 am 絏覺得垃圾信煩不勝煩嗎?未來若能舉證垃圾信造成個人通信權益受損 或財物損失,可透過團體訴訟方式,向濫發單位求償五百至兩千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定向垃圾電子郵件宣戰,擬加速立法, 未來若濫發垃圾信被認定,收件者可依每封信向濫發單位求償兩千元。 全台的垃圾郵件量驚人,NCC統計,一個月總量九十七億封的電子信中, 就有超過八十億封垃圾信,還不包括沒被網路業者過濾的色情郵件,如果 加計進去,即超過九十億封,其中九成五來自國外。垃圾郵件不僅擾人, 更造成網路資源的浪費,NCC決定加強監理機制,加速推動立法通過 「Spam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並擬修訂條文、強化原始的政院 版本,希望明年完成立法。 NCC也將強制規定,未來的商業廣告電子郵件,須建立收信者回傳機制, 收信者若表達拒收,發信單位不得再寄廣告信,且採取較嚴格的「沉默拒絕」 認定,即收信者若未回傳意願,就該認定對方是拒絕再收到廣告信。 美加州網路安全公司Barracuda Networks昨天公布報告指出,今年全球電子郵件, 有百分之九十五是「垃圾郵件」,NCC指台灣人每天所收到的垃圾電子信也 相去不遠。根據兼營電子信箱服務的Hinet等國內前廿大網路業者統計,今年十一 月全台共有九十七億封電子信,被業者攔截擋下的垃圾信就多達八十億封,這還 不包括雅虎、Gmail等線上信箱的統計量,如果算進去,全台單月垃圾信早就破 百億封。 NCC發言人石世豪指出,這麼多的垃圾郵件中,有九成五的發信網路位址來自 國外,很多是濫發廣告信的單位透過國外伺服器發出,但他指有八成五可以查到 位址。 NCC指出,Spam管理條例通過後,將建立起收件者「團體訴訟機制」,未來如 果收到同樣的垃圾信而造成個人通信權益受損或財務損失者,可集合起來舉證, 委由公益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求償,每人每封可索賠五百到兩千元,但同一主旨 的垃圾信,被索賠的總金額上限是兩千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0.81
lne:也就是說發一萬封以上就穩賺不賠了 12/14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