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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jen (D.J.)》之銘言: : 罵狗「你欠電喔」 判拘役30天 : 民視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3/26 17:59 : 小黃面對鏡頭就發動攻擊,主人硬把牠抓回家,牠在車庫裡狂吠,日也叫,夜也叫,吵得 : 隔壁第二家住戶蔡和穎抓狂,他罵狗主人蔡姓婦人說,你家狗欠電是不是,還好沒一腳踹 : 下去,不然還要被判傷害罪。 : 蔡姓狗主人認為欠電,有恐嚇加害她財產的意圖,向法院提告,法官還判恐嚇罪成立,男 : 子拘役30天。 : 提告的狗主人不願意受訪,鄰居久聞兇惡小黃的名聲,覺得法官判決不合理,鄰居猜想一 : 審年輕女法官,聽不懂台語,不曉得「欠電」或許只是情緒用語,不是真的要拿電電狗。 : 鄰居認為或許法官該找當事狗小黃問問,牠想咬人,結果人家罵牠你欠電喔,牠會不會心 : 生恐懼。(民視新聞徐秘康、林進龍台中報導)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6/11/w43a.html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不曉得法官是如何獲得致生危害的有罪心證 檢察官或告訴人(or自訴人)是如何舉證證明致生危害於安全 我倒認為這屬於被告的言論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88.118
dejen:至生危害於安全,是否包含財產安全? 03/27 00:17
nengneng:我覺得關鍵是在如何證明....危害可能....危害程度等 03/27 00:20
nengneng:當然本條的構成要件一定是被害人感覺到其財產有受損害的 03/27 00:21
nengneng:可能性,絕不會是財產(小狗)本身感覺到危害而不安 03/27 00:22
dejen:你不能把報導中鄰居的說法當成法官的心證吧... 03/27 01:22
dejen:不過我是覺得拘役判得重了些 03/27 01:25
dejen:另外我覺得法官應該可以拿動保法來「恐嚇」一下被告...XD 03/27 01:26
dejen:另外這篇報導中記者的程度還是差到不行 03/27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