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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駐警隊公告:「96學生搬遷宿舍機車入校時間]
發信站: 楓橋驛站 (05/31/07 14:46:47 Thu)
學生搬遷宿舍機車入校辦法
主旨:為方便學生於暑假及開學前後搬離或搬入宿舍區,特制訂此管理辦法。
內容:
一、入校身份之規定:凡有需要搬離或搬入宿舍區之學生(校內互搬不行,有特殊
狀況只可以向住宿組申請),需要經由住宿組登記並開具證明單,且機車貼有
清華大學有效之機車識別證、或憑清華大學學生證者,或其他有效證明者,皆
可適用此辦法。
二、開放時間:每學期宿舍搬遷截止日前與每學期開學前算起七日內為上限,而切
確之開放日期、天數及時間,於每年的6月1日前由相關會議學生代表與執行單
位協調後公布。學生機車可依下列規定,將其機車騎入校區,進行搬家相關事
宜。
1、可由大門或南門進入校區(東.西門不開放 ),進入校區時須先出示學生證
及住宿組所開立之證明單等有效證明文件並於大門或南門領取臨時停車證後
入校。
2、於此期間內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8:00機車可由大門或南門領取臨時證後(
東.西門不開放)騎入校區,但須於當日晚間10:00前騎出校區,逾時停放,
視同違規車輛處理。
3、行駛路線為校內道路,騎乘時需戴安全帽、遵守校內限速25km/hr、載運物品
不宜過大危及行車安全、注意行人安全及注意相關安全交通規定。
4、停放區域限為宿舍區,非宿舍區域禁止機車停放,例如:教學區、行政區、
體育場…等。
如於非宿舍區停放機車,視同違規車輛處理。同一學年違規兩次車輛將取消
下學期住宿資格,外宿生將處警告申誡。
三、研究所新生則可由住宿組所開證明,於7/1至7/3共計三天期間,依上述規定進
行搬家。
四、若無法於規定時間內搬遷完畢,得在預定搬遷日前以專案申請由校警隊審查,
開放搬遷截止日後一週內申請入校搬遷,每日以十人為上限額滿為止。
五、寒假開始後一週及結束前一週如需搬運物品以專案申請由校警隊審查方式辦理
,每日十人為上限。
六、如有違規事項,則以機車違規相關辦法處理。
PS:95學年下學期期末開放日期為6/23-30(遷出) 7/2-10(暑宿遷入)
6/30入校時間調整為上午08:00至下午08:00時。
96學年上學期開學開放日期為9/1-6(新生遷入)9/7-11(舊生遷入)
請同學確實遵守規定,以免有違規情事之發生
住宿組.駐警隊 啟
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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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02.134